事发秦皇岛街头!
电动车闯红灯被撞飞
承担全责!
近日,在秦皇岛卢龙教体局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穆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闯红灯与一辆左转弯小型汽车相撞,穆某某与乘车人瞬间直接倒地,由于两人均未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受轻伤。
秦皇岛交警判定
电动车驾驶人
负本次事故全部责任!
经调查,本次事故中穆某某驾驶非机动车未按信号灯通行的行为,违反了“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之规定,是造成本次事故的原因,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秦皇岛交警提醒
部分电动自行车驾驶人
对交通安全意识淡薄
时常会出现违规操作
闯红灯、走机动车道、不正确戴头盔
……
而每一次违规操作的背后
都是拿自己的生命在冒险
案例一
王某驾驶电动自行车经过某红绿灯路口时,直接闯红灯,导致车头与由赵某驾驶的汽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部分损坏以及王某受轻微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案例二
黄某驾驶电动自行车经过某红绿灯路口时,直接闯红灯,导致电动车与由李某驾驶的汽车发生碰撞。黄某未系好安全头盔,其佩戴的头盔在发生碰撞后腾空飞起,未能起到保护作用。
案例三
龚某驾驶电动自行车经过某红绿灯路口时,直接闯红灯,导致电动车与由宁某驾驶的汽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部分损坏,龚某受轻微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上述三个案例事故
都存在电动自行车闯红灯的原因
宁等三分,不争一秒
多争的那一秒赢不来什么
反而损失了自己的身体健康
时间和金钱
在骑行的路上!
一定要将交规记在心间
秦皇岛交警发布
电动自行车驾驶人
交通安全告知书
广大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朋友们:
你们好!感谢您一直以来对秦皇岛交警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以其经济便捷的特点,成为群众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由于电动自行车稳定性较差,安全防护性能不高,加之部分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乱穿乱行、乱停乱放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特别是死亡交通事故频发生,给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无法挽回的损失。
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规范全市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全力打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请您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做到:
一、戴头盔、保安全。驾乘电动自行车均应正确有效佩戴安全头盔。
二、守秩序、不乱停。电动自行车应在规定的停车区域内有序规范停放。
三、不加装、不改装。不驾驶拼装、改装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不给电动自行车加装车篷,不改装电动自行车原有结构。
四、靠右行、不闯灯。自觉做到按规定车道行驶,没有专用道的靠右行驶。在行驶途中,不逆行、不闯红灯、不越线不占道、不酒后驾驶。
五、弃陋习、讲文明。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必须年满16周岁,并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文明参与交通,做文明交通的倡导者和践行者。
六、不分心、勤亮灯。驾驶电动自行车过程中,不浏览电子设备、以手持方式拨打接听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在夜间或者遇有雾、雨、雪等低能见度情况下开启前灯和后灯。
请广大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自觉佩戴安全头盔,将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作为日常出行习惯,在出行的路上多一份谨慎、多一份责任,时刻铭记“安全要掌握在自己手中”。警民携手,共建共享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
注:以上文字信息与图片来自秦皇岛交警及网络,感谢各位同仁的努力,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会立即删除。
来源:秦皇岛新鲜Pl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