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湖南万寿建设有限公司和四川鑫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串通投标行为予以诚信惩戒的通报
各有关单位、建筑行业企业:
在佛山市某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和总承包管理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湖南万寿建设有限公司委托在广东大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任职的投标交易员董某办理投标事宜,投标人四川鑫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在广东大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任职的投标交易员卢某办理投标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二)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规定,湖南万寿建设有限公司和四川鑫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参与上述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均委托在同一家单位任职人员办理投标事宜,其行为属于应依法认定为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广东大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任职人员弄虚作假,协助其他企业串通投标,其行为严重扰乱我市招标投标市场秩序,暴露出该企业经营和人员管理存在严重问题,违反了诚信经营原则。
按照《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版)》(佛建〔2022〕41号)有关规定,我局决定作出以下诚信惩戒措施:
一、对湖南万寿建设有限公司、四川鑫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予以诚信扣分50分和列为诚信不合格企业。
二、对广东大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予以诚信扣分30分。
请各建筑行业企业引以为戒,在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过程中,坚持依法依规、诚信经营,严禁出现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要不断加强和完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杜绝再次出现扰乱招标投标市场秩序的行为。我局将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招标投标活动中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1月20日
(信息来源: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