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上午9点前,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中国国家男子足球队原主教练李铁案公开宣判,李铁被以受贿罪、行贿罪、单位行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比之前一些专业人士的预测要少很多,很多人认为李铁会被判无期徒刑。和之前的陈戌源一样。被判了20年应该会提前释放,之前的反赌扫黑风暴被判的前足协领导,国家队的运动员,教练员大部分都是减刑出来的。理论上像这种20年的属于重刑犯,最多减免刑期可达10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你免的刑期是不能够超过你刑期的一半的,那减免刑期需要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呢?
理论上总共有六大途径: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想要减免刑期,首先要满足两个基本条件,就是在监狱第一,在服刑期间有明显的忏悔之意。第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做好了这两项是也能减刑,但减的刑期是非常少。
上述这些条件可以说是非常难的。像是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这些是无法主观意识创造的,必须要有客观条件,否则很难实现,但是这种情况确实属于一般罪犯减刑成功率最高的。监狱内的犯罪也不是不可能发生,甚至有些罪犯会与监狱外部的一些人员勾结犯罪。
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这个估计跟李铁肯定是没有关系的,这属于技术罪犯才能完成的。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这个反而我认为是最有可能的,但是跟前两条一样,也需要一定的客观条件,以及李铁有足够的思想觉悟。
最后一条,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这个就比较笼统与宽泛了,往往这种事最难定义的,不像前面五条那么的具体。或许李铁可以试着在里面为中国足球发挥余热,出一些著作性质的刊物,毕竟曾经作为中国足球的留洋代表,也做过主教练,还是有些经验可以传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