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买了11万颗“伟哥”囤在家中,还没等出售,被抓走

柿子软不软 2024-11-11 11:54:50

刘双福在家中囤了11万颗“伟哥”,正打算大赚一笔时,竟被警察抓走,让我们看一下到底怎么回事!

案例回顾

(真实事件改编,文中皆为化名)

刘双福是开保健品店的,前几年因为卖假药被举报,被抓进去,待了两年才出来。

刘双福觉得自己对家里很亏欠,尤其是自己的儿子要结婚了,自己根本没有钱给孩子买婚房,心里特别愧疚。

而这几年,自己的店铺生意越来越不好,刘双福面对生活上的压力很苦恼。

思来想去,刘双福打算重操旧业,他之前开店的时候知道“伟哥”最好卖。

这次他打算利用卖“伟哥”东山再起。

于是,他通过各种渠道囤了11万颗“伟哥”,这些是刘双福花低价进的,外包装上看不出真假,但实际效果却比真的要好很多。

刘双福想,他要是卖30元一颗的话,就能卖330万,扣除成本,也至少能赚300万,这样不但给儿子买婚房的钱出来了,剩下的钱也够自己和媳妇养老了。

就这样,刘双福将这11万颗“伟哥”囤放在家中,想等着涨价的时候卖。

可是“伟哥”的销量已经不如从前了,他的囤的一颗都没卖出去。

就当刘双福发愁时,警察竟找上了门。

警察经过搜查,找到了刘双福存放在家中的11万颗“伟哥”,并以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带走。

刘双福觉得自己冤啊,毕竟这些“伟哥”自己一颗还没卖出去呢,凭什么被抓呢。

那最后刘双福最后会是什么样的结果呢!让我们一起看一下。

法律分析

伟哥属于处方药,如果出卖需要有相应的资质,而刘双福开的是保健品店,自然是没有相应资质的。

而且经检验,刘双福囤的“伟哥”被检出含“西地那非”,这是一张血管扩张剂,过量服用会危害心脑血管,对人体有害。

所以,刘双福所囤的“伟哥”与药品伟哥的成分不同,且对人身体有害。

那刘双福为什么不构成销售假药罪而是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呢!

根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销售假药罪的前提销售的是药品,

但刘双福囤的“伟哥”产品标识不明,且没有标示产品批准文号,而西地那非属于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所以刘双福不构成销售假药罪。

虽然刘双福还未将“伟哥”实际出售,但其有犯罪的故意,所以其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而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量刑标准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以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刘双福虽然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但其还未实际售出,属于未遂犯,根据法律规定,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所以最后刘双福被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处1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000元。

个人观点

本来刘双福打算重新大赚一笔的,没想到却是这样的结局。对于本案,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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