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15时,贵定县金南街道虎场村大龙场发生一起森林火灾。接到报警后,贵定县公安局迅速组织警力赶赴现场,会同县林业部门、县消防部门、当地干部群众开展扑救,同时在现场开展勘察、走访调查等工作。经过多方努力,处置及时,这起山火于当日被奋力扑灭。
贵定县公安局刑事案件侦查大队民警在现场调查摸排中对一名形迹可疑的女子罗某某进行了盘问,罗某某当即供述了当天下午放火烧山的事实。
据罗某某交代,她心想有的人到山上扑火后会留下塑料水瓶,捡到后拿去卖可以获利。于是罗某某便多次用打火机将山林中的杂草点燃引发山火,得不偿失!
目前,罗某某因涉嫌放火罪被贵定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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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大家自觉遵守森林防火规定将火灾隐患掐灭在萌芽状态对于违规用火造成森林火灾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造成森林火灾如何立案?
放火罪和失火罪
将面临怎样的刑责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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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防范森林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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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黔南消防
▌制 作:贵州消防全媒体中心
▌编 辑:陈玉馨
▌一 审:丁居聪
▌二 审:陈迎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