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一个网络热词炙手可热,传遍大江南北,这个热词背后牵扯出来的事件,令人匪夷所思,而这个网络热词,就是江西上饶的“提灯定损”事件。
“提灯定损”这个热词不仅冲上了热搜,还迅速演变成公众关注和热议的社会问题,从而提升了舆论的热度,不得不令许多人反思和警醒。
何为“提灯定损”?为了说清这个热词的来龙去脉,还是让我们先重温一下“提灯定损”这个热词的由来。
公开资料显示,“提灯定损”热词,最先是由一位陈姓女子租房退租引发而来。
3月28日,江西省上饶市一陈姓女子发视频称,她租住在上饶玉山县一处自建房,退租时房东拿着灯,照着室内物件和设施,就像拿着放大镜一样,“一点一点”“扫描”着室内物件和没施,对其进行仔细检查。
最后,房东列出清单,要求她赔偿一万余元的室内物件“损伤费”,由此,“提灯定损”这个热词,迅速引起公众和舆论关注。
据当事人陈姓女子在视频中称,自己因为小孩读书在玉山县城东小学附近租房,月租金为1200元。
在退租时,房东竟然拿着灯,照着室内各种设施和物件,对“墙壁、床、橱柜、门框、板凳”等进行检查,并逐一贴上黄色标记。
而且,还非常仔细地列出一张清单,清单上显示了“油漆、床、实木门、窗帘、蹲坑、厨房门、外墙砖、地砖”等需要支付的“损伤补偿费”,最后还有一笔2000元的“其他损伤补偿费”,合计10884.95元。
看到这个清单,作为租房客的陈姓女子便一时茫然和懵懂,第一意念就闪现出一个不好的念头,认为是房东在为难自己,与自己过不去,想着法子从自己这里讹钱。
而这件事的是非曲直和纷纷扰扰,公众其实都有所了解。
对此,有人说,抛开其他纷纷扰扰不说,专门就事论事,就可以发现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租房对于房东和租客来说,已是平常事。按照双方自愿,价格合情合理的原则,房东把自己的房屋租出去,租客按照自己的需求,把房东的房屋租到手,唯自己所用,这是太正常不过,也是天经地义的事。
二是无论是房东还是租客,双方在租房时,一般都会签订租房合同,在合同上明确了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包括房内设施的损失和赔偿等。
三是对于房东和租客来说,最重要的是,在租客退租时,对房内设施真正有没有损坏,如果有损坏,按照租房时与房东签订的租房合同,依据相关条款,该赔偿的当然要照价赔偿。
四是房东在租客退房时,是否真的要如此这般“提灯定损”,犹如“矮子里面挑将军”、“鸡蛋里面挑骨头”,这才是“提灯定损”事件的主因和核心。
按照一些人的话来说,租客在租房居住时,除了室内主要设施和大件物品没被损坏,一般情况下,诸如墙壁有些污点、地砖有点磨损、水管偶有渗水、水龙头有所松动等,这些都是无伤大雅的事情。
关键是,作为房东,是否都要斤斤计较,是否都不放过蛛丝马迹,点点滴滴都要“原滋原味”,天衣无缝,原封不动,否则就要租客赔偿,那对租客来说,谁能做到。
退一万步说,如果真是这样,如此房屋谁还敢来租赁,如此房东谁又愿意真心接触。
对此,有人认为,从表面上看,无论是房东将自己的房屋租出去,还是租客把房东的房屋租来自己居住,从表面上看,这只是私人之间的事,而且仅仅是现实生活中司空见惯的一件平常事,对社会无伤大雅。
然而,如果仔细想来,实际上这又是一个事关民生、有关许多人生活和居住的大问题,更是摆在许多人面前的一个社会问题。
试想,每天在全国,有多少人在绞尽脑汁,在租房问题上用尽心力,如果这个问题处理不好,势必引起基层百姓的不满,继而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因此,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也不是小问题。
而从江西上饶这起因为租客退租引发出的“提灯定损”事件,已给社会和公众敲响了警钟。
通过这件事,既让人们看到了人性美与丑的一面,与此同时,也再次唤起人们对进一步健全法规制度的期盼,更让人们进一步认识到良知与公理,需要进一步得到塑造和强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