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规定:夫妻离婚后,这几样东西归男方,女方拿不走

数码好物 2019-07-05 15:08:59

现在夫妻离婚频率明显比以前高了,以前婆媳关系不和,重男轻女等各种因素,都会忍气吞声把日子过下来,而现在大多数家庭因为一点点矛盾,都会把离婚挂着嘴边。

这也是因为随着社会不断的发展,慢慢人们的思想开放了,倘若两人真的到了过不下去的地步,只好选择离婚,这样对彼此都是一种解脱。而最新婚姻法出台,针对夫妻离婚分割问题,做了明确说明。婚姻法规定: 离婚后这几样东西只属于男方,女方一样都拿不走!

不少夫妻在离婚时候,矛盾的最大来源就是房屋的分割,现在房子的价值连年都在升高,谁也不想有所损失。

新婚姻法当中规定,如果是男方婚前全款购买的房子,那么离婚的时候,这个房屋依然归男方所有,即便是房产证上有女方的名字,女方也不能分割。

如果是婚后购买的房屋,原则上是一人一半。

如果婚前男方只是付了首付,婚后两人共同偿还的贷款,则如果男方拿了房子,就需要给女方补偿,起码应当返还女方共同还贷的部分,且房屋增值部分的收益,女方也要求分一半。

法律有明确规定,婚前父母帮助购房,办理在子女一方名下的,为一方婚前个人财产。

而男方要是在婚前购买过车辆,而且这个车子无论是由男方,或是男方的父母承担的费用,只要女方没有任何参与,这个车子的名字登记也是男方,那么这个车子同样也是属于男方的婚前财产。

我们国家的婚姻法中也明确的规定,在离婚时婚前财产是被看成一方的财产,离婚之后这一方的财产是不能分割的,只有双方共同财产才能进行分割。

现在不少男性从事的都是非常危险的工作,在这个过程当中很可能会出工伤。如果说男方因为工伤,而获得的医药费等相关的赔偿,这一部分钱归男方自己所有,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女方自然没有权利分割。

另外,交通事故导致的人身受到损害案件,这样的事故发生之后,受害人可以获残疾赔偿金,医疗费,以及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这些费用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受伤人员的继续治疗以及后续正常生活,重点在于保障人权,因此不适合作为离婚的财产分割,离婚的时候女方理应拿不到。

在遗产继承当中,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就按照法定的继承顺序来继承,但如果有遗嘱,则要按照遗嘱执行。

如果男方父母去世之后留下的遗嘱,明确表示自己名下的房产归男方所有,那么这房子就不是夫妻的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女方没有权利分割。

这里说的男方的个人物品是指谈恋爱的时候,或者说是在离婚之前,男方所拥有的个人物品,例如牙刷、衣物、钻戒等,其中也包括了女士送给男士的一些物品。

对于这些物品,女方是不可以收回的。例如,如果女方后悔了,送给男士一些戒指和一些领带、西服之类,女方在离婚后想要把它们扔掉,这是不可行的,因为这是男方的私人物品。

对于新婚姻法的变动,很多女性在婚姻中处于一个被动的不利状态,一旦男方提出离婚,女方选择会少之又少。因此,女性选择结婚的那个人时,一定要慎重。

不过,希望广大女性将这些担心的思想,投入到自己的事业上,使得经济独立,哪怕真的有那么一天,也不会恐惧!

0 阅读:97
评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