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和大家介绍过,检察院系统有地方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之分,而法院系统也是一样的情况。目前,各级军事法院都是我国法院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接受最高人民法院和军委政法委的双重领导,但以军委政法委领导为主。其中,解放军军事法院是军事法院系统的最高领导管理机构(级别为正军级),其日常工作由军委政法委领导、业务开展则接受最高人民法院的监督指导。据了解,军事法院系统的管辖范围和对象是现役军人、军队在编职工犯下的刑事案件,军营内部或管辖区发生的刑事案件,以及涉及军队或军人的各类纠纷案件和指定管辖案件。
那么,问题来了,目前我军都设有多少军事法院呢,具体又可以分为几个层级?而现役的各个军事法院都分布在哪些城市呢?接下来,小圣就为大家介绍一下相关情况,供大家学习了解。
首先,回答第一个问题:我军都设有多少军事法院,具体又可以分为几个层级?
答案是一共有34个军事法院,其中具体可以分为3个层级:第一个层级是正军级的解放军军事法院,其机构性质属于“高级人民法院”。第二个层级是7个正师级军事法院,对应的是“中级人民法院”,即6个战区军事法院和1个解放军总直属军事法院,而之所以是6个战区军事法院是因为西部战区防区内同时设有第一军事法院、第二军事法院。至于第三个层级则是26个基层军事法院了(含解放军直属军事法院),但级别有副师级和正团级之分,各基层军事法院由7个正师级军事法院分别领导管理,其中解放军总直属军事法院只下辖解放军直属军事法院一个基层军事法院。
接下来,回答第二个问题:现役的各个军事法院都分布在哪些城市?
据公开资料显示,北京市目前设有解放军军事法院、解放军总直属军事法院、解放军直属军事法院和解放军北京军事法院。江苏省南京市设有东部战区军事法院、南京军事法院;广东省广州市设有南部战区军事法院、广州军事法院;湖北省武汉市设有中部战区军事法院、武汉军事法院。还有,四川省成都市设有西部战区第一军事法院、成都军事法院;甘肃省兰州市则设有西部战区第二军事法院、兰州军事法院。辽宁省沈阳市设有北部战区军事法院、沈阳军事法院。
此外,上海、杭州、合肥、福州、长沙、南宁、海口、昆明、香港(即解放军驻港部队)、拉萨、西宁、乌鲁木齐、呼和浩特、哈尔滨、济南、石家庄、郑州、西安等城市分别设有一所基层军事法院,并统一以这些城市来命名。综上所述,我国目前共有25个城市是各级军事法院的驻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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