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刃向内,对“内鬼”绝不手软!2月22日,多名纪检监察系统干部被通报“双开”或开除党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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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4名纪检监察系统的落马干部,是在同一时间——当天上午11时,被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一口气集中通报处分的。他们分别是:海南省纪委监委对海南省委巡视组原副组长吴杰,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巡视三组原组长王亮山,四川省纪委监委驻成都工业学院纪检监察组原组长李仁,以及河南省许昌市纪委原书记、市监委原主任罗军。此外,与他们同时被通报的,还有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红十字会原党组书记、副会长刘智。这5个人的消息,在中纪委官网上形成了一次省管干部党纪政务处分“五连发”。
细数几人的身份,可以看到,其中有两人曾担任巡视组的正、副组长。一人担任过纪委监委向高校派驻的纪检监察组组长,还有一人是地级市纪检监察系统原“一把手”。身为纪检监察干部,他们身负重任、担任要职,理当在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同时,做到洁身自好。遗憾的是,他们都没有守住法纪底线,成了“灯下黑”问题的制造者。
从通报内容上看,几人的违纪违法情节都十分严重,并均涉嫌受贿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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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吴杰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车私用;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财物,为特定关系人经营活动提供帮助。利用职务便利和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工程项目承揽、协调有关事项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经查,王亮山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住宿安排;违背组织原则,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调整中说情干预并收受财物;为官不廉,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执纪违纪,执法犯法,利用职权违规干预和插手相关事项,违规打探审查调查工作秘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大额财物。
经查,李仁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执纪违纪,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肆收受礼品、礼金;违反组织原则,买官卖官;将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交由他人支付;将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当做攫取利益的工具,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利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经查,罗军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河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河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罗军开除党籍处分;由河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值得注意的是,近段时间,纪检监察部门屡次对“内鬼”重拳出击,之前就曾出现过多名纪检监察干部被集中通报处理的先例。比如,2月4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就公布了海南省委巡视组原组长韩太光,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司法厅纪检监察组原组长、一级巡视员何江,湖南省纪委监委驻省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李超,安徽省蚌埠市委原常委、市纪委原书记、市监委原主任项跃文这4名“内鬼”被开除党籍或“双开”的消息。
资料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等
编撰/杨鑫宇 编辑/黄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