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行如隔山,请看在前面文章哪些作为商业秘密进行保护,不去申请专利?中给出的一个隔行如隔山的示例。对专利知识不怎么了解,就会有很多自己以为的想法和理解角度,往往存在很多的思维陷阱和认知偏差。仔细想一下,哪个领域不都是这样呀,是吧?又,在遇到专利相关问题时,有时候连把问题清楚地描述出来都觉得困难?
我们继续对前面文章专利布局是有能力产出专利之后,才考虑的事情中内容展开解释:
对于发明专利而言,是否要提前公开?
对于发明专利而言,先公布,后进入到实质审查阶段。公布就是向社会公众公开你的发明专利的内容。实质审查阶段是做什么的,你可以在号内搜索:
通向专利授权之路推荐搜索实质审查
另外,在相关的文章末尾有合集标签。专利审查流程可以查看“#审查流程”这个标签下的文章来了解。
实质审查在公布之后,为了尽快走到实质审查阶段,尽快在实质审查的池子里排队等待实质审查,很多的发明专利申请都勾选了提前公布+同时提实审。实审是实质审查的缩写。如果不申请提前公布的话,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
公布就意味着,竞争对手可以了解到你发明专利中的技术。并可以在此基础上改进,研发。甚至调整研发方向,市场策略等。提前公布就意味着缩短了技术保密期。实际的需求中,更多的还是优先考虑「快速授权」。
能不能延后公布呢,即,在申请日十八月之后再公布?——专利法中不存在延后公布的制度。
发明专利,无论授不授权,往往都会被公开。不被公开的情况,如《审查指南》中所记载:
自申请日(有优先权的,为优先权日)起满十五个月,因各种原因初步审查尚未合格的发明专利申请将延迟公布。在初步审查程序中被驳回、被视为撤回以及在公布准备之前申请人主动撤回或确定保密的发明专利申请不予公布。如果想要不授权不公开,授权之后才公开,那就申请实用新型吧。授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的公开称为公告或者授权公告。如此,存在对应的三个日期,顺次是申请日——公布日——授权公告日。
是要立即申请,还是暂缓申请?
连技术保密期都没有快速授权更重要,通常大都是立即申请。暂缓申请的情况估计是特殊情况下的选择。例如,技术不完善,与合作伙伴共同申请专利,需要配合合作伙伴的安排等因素。
理解和运用这些最为基础的专利知识,就是专利布局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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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知策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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