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白城洮南市村民黄德义与家人搭建“便民浮桥”并收费获寻衅滋事罪,因判决不符合人们对司法正义的常识印象而被关注和质疑。目前,黄德义已经上诉到上级法院,洮南市副市长等官员接受采访时,坚持对他的处理是正当的,指出黄德义建的桥无法保障安全,几次要求他拆桥并罚款,黄德义在拆桥后不久又把桥恢复。
现在上级法院正在审理中,但根据目前材料看,老胡认为,洮南市的处理过于严厉、生硬,用刑法来处理这个民事纠纷缺乏有力依据。如果没有新的重大事实发现,仅凭黄德义在强制要求下拆了浮桥之后又偷偷建起来,对政府的要求“阳奉阴违”,就判他寻衅滋事罪,这超越了该罪名哪怕最宽泛的解读,很难服众。
目前被媒体披露的信息除了黄德义的“一面之词”和村民支持他的表述,最不利他的说法主要有两方面,一是上文所指他的“阳奉阴违”,不止一次受罚拆桥后又把桥建起来。二是有人以村民的名义匿名在网上说,那条河经常枯水,河床的一些地方小车可以走,黄德义一家为了让过往车辆都从桥上走,把河床上原来可以走车的地方挖了坑。但是这个匿名信息尚未得到官方确认。
即使上述两个问题都存在,依然应被纳入民事纠纷范畴,因为最重要的是没有在收费过程中发生严重冲突的报道,黄德义虽对政府的指令“阳奉阴违”,但没有他和家人搞正面对抗,比如他和家人聚众闹事、抵制拆桥、暴力攻击有不同意见村民的报道,他们后来对判决表达异议,也是通过合法上诉和向媒体申诉等正当途径进行的。
根据目前已有资料,我个人认为当地对此事的处理存在官僚主义,对基层民众的实际需求未能认真理会,而是生硬阻止了民间对困难问题的自行解决。当地政府表示,他们这些年一直在境内修桥,但是还没有排到黄德义建桥的地方,之后有计划修建。即使该计划的确存在,但在这之前民间先把浮桥建起来了,方便了当地群众,收费问题也能大体自行调节,没有发生严重纠纷。这种情况下,官方如果工作细致,理应帮着促进这个临时措施的妥善运行,比如帮着履行临时手续,排除浮桥的风险,另外帮着协调收费,防止严重纠纷等等。如果确认浮桥不安全,不容开私建桥梁的口子,那么应该采取更坚决的行政手段予以永久拆除。直接将黄德义等18人按寻衅滋事罪(缓期执行)判罚,这是缺乏基层工作耐心的表现。
洮南市政府这样做维护的更多是权力的威严,将安全与群众的方便对立了起来,并且用刑事处罚当事人“杀一儆百”生硬维护基层秩序,我认为非常不妥。法律为人民群众的利益而存,刑法是法治的最后底线,如此随意给这么多人判刑,这不符合群众对司法正义的认识和想象。
如此社会 只剩下一声叹息
拆桥者就是害人者!无天理良心!拆桥毁路将无子孙后代!
应该把拆桥的判刑才符合天理!
你建桥收费不行,我建桥收费就可以
终于说了人话
当地政府应该得换人了
最过分的是把这个人全家都抓了判刑了,
让老百姓无路可走,干的漂亮[静静吃瓜]
在审过本案的法官全部下台
不管方不方便百姓,就是拆桥任性![得瑟]
强盗
副市长是谁,查查他屁股干净不
本来就是黑[得瑟]何须多言[呲牙笑]都懂的道理他们不懂?
坚持以人在本!!!!你公家让人家拆几次,你倒是给老百姓建桥啊
李某某在大陆投资N处高速公路、大桥收过路费这又算什么?
公权力的肆意妄为
发生在吉林,不离谱。因为在吉林,有很多比这更离谱的。
38亿河道贴大理石,修桥被判刑,根源上是权利不受约束和乱用,无人监管。
这么多年过去了 18人都被判刑了,希望能够给个公平的正义
奇葩,建桥也犯罪了
高速公路收费那么些年了。都过收费期了。怎么还在收费。怎么没见判刑啊。
私人浮桥影响泄洪不知是哪个砖家讲的,水涨船高的道理普通人都知道!
这回说对了
关键人家连本钱都没有收回来
法官竟然是替考上的大学!
当地的水利局,检察院及一审法院应该好好检查和审判一下自己!
谁把持中国大部分资源
脱离民众的一切奖惩,都是虚无缥缈的。
现在来见风使舵装正派了,早两个月热度不高的时候你就没看到吧?
一声叹息
没回扣就是违法?
近段时间终于见到老胡说对了一件事,说明白了一件事。支持!
多少奇葩判决,一次次拉低社会道德底线,南京扶人案,鸭鼠兽,浮桥案,不管是三观还是公信力早就被上面那些人毁了
杀人放火金腰带,修桥铺路无尸骸。古人诚不欺吾[哭笑不得]
这法官都是冒牌的,能判对才怪[得瑟]
这些人渣败类真的丧心病狂,动不动就把人抓起来判刑
高速公路收费,还经常出现和司机干架如何定?
不安全你来建啊
相关部门如一早对浮桥该拆未拆,该罚未罚,涉嫌渎职。事后因故脑羞成怒,不该判硬判,不仅是错案,更涉嫌打击报复!
修桥铺路瞎眼,杀人放火儿多。我去西天问我佛,佛说:我也没辙。。
越穷的地方,主管部门对基层管理的越严格
老百姓想做点事咋这么难呢!
法不服众,宣判判刑的人,有中国法官证吗
交了三万给水利局,要收几年?
没上供!钱到位了,哪有时间去找你事儿?有那时间和女同事女下属谈谈工作不好吗[笑着哭]
私建浮桥对与不对,当地村民,当地的老百姓最有发言权。
反人民,反人性的邪恶。
以前搭桥修路是善举,现在是寻衅滋事!
建议洮南市人民法院捐款为村民建桥做好事。
余晖,你预测的太早了吧?既然现在没强行收费就不违法,你怎么知道“今后不一定不收费”呢?如果考虑到群众过桥的安全问题,拆了可以理解,但没有被判刑的道理。
相关部门如一早对浮桥该拆未拆,该罚未罚,涉嫌渎职。事后因故脑羞成怒,不该判硬判,不仅是错案,更涉嫌打击报复犯罪!
很简单。有桥以后有没有因为过桥造成人员伤亡事故。没桥每年有多少因为过河尔造成人员伤亡事故。对比一下就知道孰是孰非。还有交的罚款是走的什么帐也查一查。
贪官表示不服[得瑟]
以后有钱也别做好事,不然会坐牢
市长更该杀
人家建桥,人家收费。你水利局红眼了吧,吃相太难看了!
中国内你不送礼交点保护费那是不行的[呲牙笑][呲牙笑][呲牙笑][呲牙笑]
终于有机会翻案了,但是翻案后原有教师的福利待遇不知能否要回来
哪里都有这孙子[笑着哭]
弄一个民意调查,看是支持建桥无罪的多,还是支持有罪的多,从人民中来到人民中去呗
于情于法于理于需都不该判刑!!!!
国家需要明白人来治理,尤其是基层。需要明白人。
老胡这次评论我支持你
胡萝卜今天终于讲句人话了。不是要台湾人人回家吗?台湾人民不是傻瓜[笑着哭]
实话实说,还真不不能排除挖河搭桥逼汽车走桥收费这种可能,不然拆了没什么要偷偷再搭建起来呢,两种可能,一,大善人雷锋精神,二,有利可图,大家自行判断,其实吧,农村的水很深,说不清楚,如果搭桥收费是同乡镇合作,或者当地某领导私下合作,就不会被拆啦[笑着哭]
还是说什么为老百姓务服[笑着哭]
以前修路搭桥是要立碑文,受人尊敬,被传颂的,现在,只能呵呵
如果没有社会危害,又方便大家,应该没有什么问题。国家的公路桥梁不是也可以收费吗?
为什么每一次要 等舆论发酵了,正义才迟迟到来
冒名顶替上大学的法官不能警告一下就了事,不诚信的人怎能做法官?
这个副市长本土的?
教师职务被开除了,18位亲友判刑了,这是把这个家族的人往死里逼。
胡骑墙又来了,
修桥动了谁的蛋糕,?修桥的人真是世间少有的好人啊,你们这么干,合适么?
那么多的收费公路该不该抓进去啊[呲牙笑][呲牙笑][呲牙笑]
自己做不到,别人做还不行,只能说真黑
别扯了!别管它啦! 看看 联泰环保 股票,有没有机会上车
照章办事,依法治国[点赞][点赞]
你市政府说不安全?那你政府建个安全的桥啊?为什么这么多年没建?
桥安全不[笑着哭]。万一有人再桥上,塌了。怎么办啊[笑着哭][笑着哭]?谁收费谁负责[笑着哭][笑着哭][笑着哭][笑着哭],
所以说,外国陪审团的重要性
我只想知道,他说建桥前溺亡二十多,拆桥后溺亡十多,是不是真的?
自己搭个桥就可以收费,那还不乱套了,这都是什么时代了还有这种人,罚是应该的
这里很多人就是那种打架时热血沸腾,后面人喊一句冲呀就急不可耐当炮灰的家伙,自以为正义英勇,不知道老大在后面偷笑[得瑟]
判断一个人的违法行为,首先要考虑是否对社会构成了危害性,他建桥是利民行为,至于收费,那也是你情我愿,不交可以不走,现在把桥拆了,导致他人出行困难,这是执法人员应该干的事吗???
租客干了房东才能干的事,假如你是房东你情何以堪作何感想
如果是马云去修桥,我想又是一种态度和讲法,鼓掌欢迎
恶意执行所谓的“法律法规”,对于老百姓过于严厉。网上说法官大人是冒名顶替上学的,什么人都有啊!话说被顶替者不出来喊话要赔偿吗?
修浮桥不是一种善举吗?
又到乱罚款的时代[鼓掌]
弱弱问一句!建桥收费要罚款抓人!我们家乡有两个渡船过河的也是收费的怎么几十年都还在的?渡船我觉得还没有桥安全呢!都是为了群众过河的设施都是收费的也都有安全隐患!但是渡船没事!这不是双标么?[得瑟]
东北彻彻底底的让这些人搞完蛋了。
有人想发这笔财
不明白为什么罚款之后把桥拆了之后,还会有判刑,真的有点无语
不安全可以让村民撤桥,被判刑责就违反常识和基本认知了,难道自费惠民的事还违反哪条法律了?
桥可以拆,补贴要给回多少。但桥要建回去,当地民众要生活的
这就是不给路走,要你兜圈多用钱的节奏。
私搭盈利没有验收本就违法?出事了你负责?!
别的不说,自搭桥,万一出了人命,应由谁负责?
终于,胡锡进说了人话[点赞][点赞][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