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开鲁县建华镇镇党委副书记纪云浩以一句“我不懂法”火遍了全国。
但最令网友气愤的,还是他那蛮横无理的执法态度,不但阻止村民农机下地,阻止春耕,面对记者和村民也是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真的气的人牙痒痒。
所以,视频曝光后,开鲁县火速免去纪云浩的职务,也在意料之中。
纪云浩冤不冤?忘了初心但这并不能令广大网友满意,随之而来的,是各种关于纪云浩的“黑料”,有说他工作照片摆拍的,也有说他大学本科学历造假的,甚至连他的工作,也有人质疑是否存在“关系”……
所谓“墙倒众人推”“痛打落水狗”也不过如此了吧?可见网友对纪云浩真的恨到了极点。
作为人民的公仆,作为一名党员,更作为基层的干部,对待群众态度蛮横、言语粗鲁,确实太不应该了。
因此,免去纪云浩镇党委副书记的职务,合情合理,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也没啥问题。
可能很多人觉得这个处罚有点轻,但这个处罚还真的不轻,纪云浩作为一名90后青年干部,可以说仕途就到此结束了。
至于很多网友说的“应该坐牢”,或者“双开”之类的想法,应该不会出现,除非能够查出纪云浩的其他职务犯罪问题。
但就“阻耕”这件事来看,纪云浩顶多算态度蛮横、言语粗鲁,再加上破坏了党员的形象,要说违法,还真没有。
因此,村民和镇上都讲得很清楚了,收费是县上规定的,下面也是照办。
如果不是这次事件舆论压力真的很大,纪云浩想必连免职的处罚都不会有,只能说,还是太年轻。
开鲁县再通报:为何收200的费用在这起“云浩阻耕”的事件中,我们大多数人很自然地站在了村民的角度,因为我们都是所谓的弱者,当然能够共情。
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当地始终拿不出收费的依据,村书记说“上面让我敛财我就敛财”,纪云浩说“我不懂法”。
这种含糊其辞的说法,自然让网友感到不可思议,甚至认为这就是在乱收费。
然而,事实果真如此吗?4月24日,开鲁县就每亩地收费200再发通报。
通报指出,涉事地块位于开鲁县建华镇双胜村,但涉事人张某柱、张某林都不是该村村民,分别是通辽市科尔沁区、广东深圳籍。
双胜村委会与张某柱于2004年3月20日签订了5600亩荒沼草甸子土地租赁合同,明确约定该地块用于兴建奶牛养殖场和用于饲草料种植,土地租赁费用为每亩每年4元。
但张某柱由于多年私自开垦耕种,实际已经改变了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造成合同标的物性质发生变更。
200的收费标准,实际为开鲁县新增耕地高效利用试点方案中针对新增加耕地采取的处置方式之一。
因此,张谋柱和张某林虽然不是本村村民,但经过村集体考虑,他们同样适用每亩新增耕地收取200元有偿使用费的收费标准。
但张某柱、张某林始终不愿缴纳费用,才引发了后面的一系列事情。
张某林将地每年每亩700元高价转租别人经营此外,开鲁县的通报中还指出,张某柱承租的5600亩土地,已经有4650亩在“国土三调”后被认定为耕地。
经过调查了解,张某柱表示,该地块目前实际交由其兄张某林经营。
而张某林已经将其中大部分耕地二次转租给了别人经营,按每亩每年700元来收取租金。
看到这里,想必大家也都明白了,张某柱两人每亩每年4元承包的荒地,变为耕地后,每亩每年700元高价转租给他人,足足翻了175倍。
虽说在开垦过程中也投入了大量的本钱,但合同中也没有明确规定可以变更土地用途,用途变了,自然要按照耕地标准来收取,合情合理。
再算一笔账,张某林将其中大部分转租给别人,就按照3000亩算,一年的租金就高达210万,未来十年,最少也能赚2100万。
就算每年缴纳100万的费用,利润依然很可观,实在没必要太贪心。
写在最后这这一起事件中,张某柱两人并不值得同情,纪云浩被免职也是咎由自取,真正受害的其实是那些二次承包了地的农户,这些人才是值得我们同情的。
也是个村霸啊[呲牙笑]
改变土地使用用途,已违返合同规定,村委可以依法可收回土地。
十足奸商,违法违规,卖惨造谣,还倒打一耙!
你说的耕地,地里种的是什么怎么不说的?如果种的是饲草料那就不应该收这个200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