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美军,导航有无人机,行动有直升机,黑天有夜视仪,通信有对讲机。用“武装到牙齿”来形容,一点都不过分。
打起仗来,每个美国大兵都是一个作战前端,后面的平台提供各种信息支持、资源支持和紧急支援。
这种装备的美军,几乎不可战胜,但塔利班居然照样打,确实是个谜!
从《盟约》美军小分队被伏击的片段把塔利班对付美国大兵的整个过程还原一下。
一队美国兵得到情报,前往一处废矿井检查。到达矿井后,美军指挥官跟矿井负责人沟通后把能看到的人集中在一块,然后持枪开始各处搜查。
其实,美军一到矿井,不远处的塔利班暗哨已经把情况报告给了塔利班指挥部。
美军继续搜查,但美国大兵们不知道的是:大批塔利班武装人员已经在赶来的路上。
美军在废矿井发现了大量枪支弹药,很明显,这是一处塔利班据点,而后又在矿井后面隐蔽处发现了一堆自杀式炸弹和四个塔利班武装分子,这正是他们要搜寻的目标,美国大兵们很兴奋。不过,他们还不知道,很快就会有大麻烦!
美国大兵在武器弹药藏匿地点安放了定时炸弹,炸弹还没爆炸,后方无人机就已经传来信息,大批塔利班人员已经将他们包围了。
美国大兵们开始准备战斗。
机枪手
狙击手就位
他们在制高点有一名狙击手,矿井旁有一辆车载重机枪,还有一名通讯兵与指挥部保持联系,其余各执长枪,分散在矿井周围。这是美军任务小队的标配。
很快,矿井所在地不远处的两处山口几乎同时开来越野卡车,上面全是手执AK47的塔利班武装分子,战斗正式打响。
狙击手首先干掉了一辆卡车的司机,卡车马上侧翻;另一辆卡车被重机枪扫射后,车上人员四散分开。看上去,形势可控。但很快四周山头陆续涌上一大批武装分子。
形势迅速恶化,美军通讯兵请求支援,美军指挥部迅速派出直升机支援,但直升机赶到现场需要时间。
简易火箭筒这时候特别有用
狙击手被干掉
狙击手干掉了卡车司机,但也暴露了位置,很快就被火箭筒干掉;重机枪虽然火力猛,但人家人多,只要有一个火箭筒发出去,重机枪也就报销了;其他人呢?
全都被火力压制,只能隐藏在掩体后面对讲机联系。
很快战斗就结束了,快到美军的直升机都没赶过来。
这个美军小队最后只剩两人存活,一个就是电影的男一号,另一个是翻译。
这就是塔利班对付美军的办法:遇到大兵压境就藏身于民打游击战;一旦发现小股美军就集中优势兵力在小区域打剿灭战,贵在迅速,在美军后援赶来之前战斗就已经结束了。
而且,塔利班耳目众多,几乎所有阿富汗平民都是耳目,这就是群众基础。
记得看过一段美军在阿富汗的真实经历。一个四人小组趁夜色被直升机空投到塔利班可能的营地周边执行侦察任务。
安全起见,空投地点非常偏僻,而且距离侦查中心位置很远,结果,这几位一落地就被几个牧羊人发现了。
他们把牧羊人集中起来,四人开始商量是杀掉牧羊人确保自身安全,还是放掉牧羊人?这种情况下,美军发扬民主投票表决,一人弃权,一人主张杀,两人主张放。
最终,牧羊人被放了,但事情却没有结束。
两个小时后,这几个美国大兵所在区域就被几百名塔利班武装人员包围了。
战斗结束,除了一位被炮弹震晕在隐蔽处侥幸逃生外,其余三人全部战死。
据说,其中一位美国大兵脑袋被打掉一块,还坚持把弹匣里的子弹打光才倒下。
不知道是真的,还是为了宣传而编出来的。
而且,这还不是全部,一架搭载着救援部队的MH-47 “支奴干”运输直升机到达营救地点未及降落就被埋伏在树林中的塔利班武装分子用RPG-7火箭弹击中。被击中的“支奴干”运输机在一个山坡迫降时坠落起火,机上八名“海豹”突击队员,八名160特种航空团机组人员全部遇难。
毋庸置疑,这种小规模剿灭战,塔利班人员伤亡更多,但美军受打击更大。
这就是塔利班对付美军的策略,也是美军在阿富汗二十年从未间断过的遭遇。
美军在阿贩毒,反手扣在阿民众头上!卡布尔机场飞机上掉人犹在,这里就敢拍带走阿翻译,多无耻 !
打的好[点赞]
美军进入阿富汗之前,阿富汗人口2000多万,美军20年后撤离阿富汗,阿富汗人口增加到4000多万[笑着哭]
需要兵民协作,也就是需要团结。
为啥不把牧羊人先绑起来,给自己争取多一点的时间撤离呢?这部电影我看过,但是我确实搞不懂当时这几个人的处理方式
所以现在阿富汗人民求仁得仁,不值得同情[得瑟]
游击战的魅力!
所以兵法说天时地利人和,人和才是最重要的
英国在阿富汗,法国出钱俄国出枪,英国跪了;苏联在阿富汗,美国出钱中国出枪,苏联跪了;美国在阿富汗,中国出钱毛子出枪,美国跪了。中国在…,阿,我就不去那鬼地方。
美国人在叙利亚杀人放火,偷油抢粮,坏事做尽,丧尽天良!
这场战役也是把美军的单兵作战优势发挥得淋漓尽致,四个人虽然三死一伤,最终靠当地亲政府民兵组织救援才侥幸逃脱,但四个人靠着一挺班机三把突击步枪干掉了近百名塔利班武装分子[吃瓜]
美军在阿富汗“反恐”越反越多,连特种部队都折进去好几只!就像苏联打阿富汗时一样,这不是一只驼,这是一只周边列强武魂附体的驼[得瑟]
现在人家俩和好了,塔利班帮老美打伊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