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江晚报·小时新闻记者 陈栋 通讯员 徐红漫
酒驾去接孩子放学,开的还是未年检的车子,如此不关心孩子安危的家长也不多见了。前天晚上,台州玉环市楚门中队的民警查到一名浑身酒气的父亲,查明真相后不仅心揪了起来:孩子的安全问题就这么无足轻重吗?
1月7日晚,楚门交警中队民警在辖区范围内开展夜查酒驾行动。19时35分,一名男子驾驶一辆二轮摩托车沿着清港宝山路从清港往楚门方向行驶,途经楚门昌业路外塘小学路段时,被正在设卡执勤的交警拦下检查。
“有什么事吗?”还没等民警开口,这辆车牌号为浙JWR**1普通二轮摩托车的男驾驶员表情显得十分慌张,民警一靠近,就闻到一股很重的酒精味道。
民警立即请该男驾驶员熄火下车,并通过快速酒精呼吸测试棒对其进行测试,测试棒不停闪烁红灯。民警随后对男子进一步酒精呼吸测试,结果显示男子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民警调查发现,这名男子姓向,江苏扬州人。向某不仅涉嫌酒驾,民警还发现他驾驶的摩托车年审有效期截止2019年9月,目前已经超期3个月了。
说起自己酒驾被抓,向某满脸无奈,他表示自己是“被老婆害惨了”。向某介绍,是他的老婆强迫他去接在补习班放学的孩子。
据了解,向某晚饭时在家喝了一瓶半的啤酒,后来酒劲上来觉得犯困,就躺到床上睡觉了。结果睡到一半,迷迷糊糊中被老婆叫醒了,老婆让他去接放学的孩子。
“我告诉她我有喝过酒,不能开车,但她却认为从家里到学校那边也没几步路,不可能这么倒霉就碰上警察的。”为了不惹老婆生气,向某硬着头皮照办。结果偏偏遇到了民警设卡检查。
“大叔,你这可是去接孩子啊,你考虑过你和孩子的安全了吗?”面对民警的疑问,存在侥幸心理的向某无言以对。
由于向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加上车子未年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向某被民警予以罚款2200元,记分15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