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主任把房子建成“宫殿”占地6.8亩,被拘留?他一个人办不到吧

深柳山谈 2024-03-03 18:48:46

几天前有律师曝光揭阳普宁一村主任违法占用60亩土地,也就是4000平方米。家里房子占地6.8亩,修得如同宫殿。另外40亩地被他盖成了近20层高的高楼、别墅与厂房。

目前最新的回应称,“该村主任黄某雄在2014年就辞职了,且1个月前因为涉嫌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被批准逮捕。”

这个事情很有意思,里面的一些细节通报里根本没说清楚,比如他是什么时候弄到这么多土地的?当村主任期间,还是离职之后。如果是期间,那是滥用权力,如果是之后,已“卸任”的他怎么做到的呢?他获得了谁的帮助?

当然,这些情况到现在来说已经不关键了,唯一值得我们一问的是:黄某雄建“宫殿”,是把当地的干部不当人吗?一座违规的建筑拔地而起,居然无人阻止,没人怀疑?干部们是在办公室里吹空调不知道吗?

这件事情的违法,是光明正大的。可它竟然堂而皇之、毫不避讳,并且还成功了。

就好比说,有个人跑到主路的十字路口中央,挖了一个粪坑出来,还把粪坑周围用瓷砖粉刷的漂漂亮亮,插上旗帜,署了自己的名字。

十字路口中央挖厕所的行为,显然错误,难道挖给交通工具去上厕所吗?那不得堵死。

但路过的小车只会觉得奇怪,很少真正跑到规划部门去查个清楚,或者纠正他们的错误。

问题是,规划部门自己呢?住建局呢?都瞎了吗?这能让他把厕所挖出来,粉刷好,甚至撒了五六年的尿才知道?

同理,村民或许不知道黄某雄为何能拥有那么多宅基地?可村主任也不知道?黄某雄建房子不是要向村委申请的吗,怎么可能不知道呢,他又是怎么拿到的房屋所有权证呢,国土资源管理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难道没有收到申请并进行审批?

不管占地60亩的这个黄某雄他是哪年开始不干村党支部书记的,新的村干部们也一定是知道这件事并且给过批准,否则黄某雄建不起来“宫殿”。

换句话说:如此混账的事,并且涉及违法行为,为何在2024年2月份才批捕?

要知道,黄某雄占的不是两亩地三亩地,而是整整60亩。他盖的不是一间房两间房,而是几栋楼和工厂。

什么意思?这就是一个持续性的过程,而不是一蹴而就便能完成的事情。也因此,一个持续性违法的行为,为毛线在2024年1月份才被调查,2月份才拘留?难不成黄某雄是去年12月份开始建造,花了一个月基本完工?

我想这种可能性几乎为零,第一,技术上没有可行性;第二,黄某雄不是傻叉。他既然敢建,那就有他建的底气。没有这个底气的话,建一栋楼却存在涉嫌侵占土地,楼会被没收或者拆除的可能,他是疯了吗?他不好直接在家里烧钱玩?

显然,这是不合理的。唯一的解释就是黄某雄有着支撑他的背景,那才是他侵占土地、建宫殿建大楼的真正底气。他的这种底气,必需得建立在他人懒政、渎职甚至权钱交易等问题之上。

总而言之一句话,看官方通报的意思是这个占了60亩土地建“宫殿”的黄某雄有问题,已经批捕了。但真正有问题的、需要批准逮捕的并不止他一个。

解决黄某雄一个人的违法问题,最多等同于解决了普宁陂老村一个地方的非法侵犯土地事件,甚至连这一个地方的都不一定能完全解决。而只有正视黄某雄侵占土地事件背后的核心,才能真正为全国各地村镇出现的侵占土地现象带来裨益。

我们不能出现一次这种事情,就处理一次,不能打一鞭子,才肯动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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