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安市广安区消费者罗先生(化名)反映,艾高家居广武东路店存在诱导消费、欺骗消费者等违法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2023年7月23日,罗先生带领母亲到艾高家居广武东路店进行装修咨询,店员介绍定制成品价格为700元每平方米,罗先生及家人觉得价格在承受范围内,在该项目负责人没有进行合同的条款解读的情况下,罗先生与艾高家居广武东路店签下了合作意向合同,并支付了一万元首付款作为押金。然而,该店进行的二次报价价格高达114830元,相比第一次报价涨了近一倍。罗先生在看到二次报价后,与该店负责人曾坤勇进行协商,希望将当时的全屋定制更改为部分定制。但是,曾坤勇的态度表现得极为不友善,提出要做就做全屋定制,不然首付款押金分文不退。
根据上述事件,双方也各抒己见。
罗先生认为,第一次报价就应该全面、清晰,所交付的首付款一万元则为意向性订金,在第二次报价差距太大到无法接受,意向性订金则不成立,毕竟买卖都是以价格作为意向定义,在价格没有落实的情况下,不存在意向性订金的说法。再则,在签订意向性合同前,该店有义务对罗先生进行合同条款解读,罗先生对意向性合同条款的解读享有知情权,否则合同条款将不成立。该店负责人则认为,当时签订的意向合同就是全屋定制,现在因甲方单方面问题想改签,该店不接受。虽然设计图纸罗先生还没有确认,毕竟前期已经开展了工作。
罗先生表示:绝不接受强制消费和捆绑消费,在总报价出来后,已经明显超过市场行情和消费者消费能力,艾高家居仍然要求罗先生必须全屋定制否则不再合作且不退订金的做法违背了合同自愿原则。罗先生表示目前将进一步求助执法部门出面调解,加大媒体监督和群众监督,必要时将进入司法程序起诉艾高家居。罗先生表示宁愿牺牲一万元,也绝对要将此事作为公民个人普法宣传的一次契机,坚决清除定制衣柜领域的消费陷阱,坚决遏制定制衣柜领域的歪风邪气,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贡献自己的一份绵薄之力。
小编有疑问:
1、为何装修的两次报价相差如此之大?真的能进行二次报价吗?2、报价都没有报完,价格都没确定,谈什么意向性合作?
3、合同条款不解读或解读不清楚是否真存在诱导消费、欺骗消费者?
4、只针对一方有利的合同条款是否真的有效?
5、此现象究竟是装修行业的潜规则?还是法治监管的漏洞?
目前,罗先生已经拨打12315进行了维权投诉,相关部门已经介入调查,该事件还在进一步处理中。大家在消费过程中,如遇到商家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可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