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能还不太清楚限制消费令是什么。
现在我们说的限制消费令,是由法院签发。
其最早明确于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将限制消费令明确化。后来,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又遇到很多问题,于是在2015年,最高法又下发了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的决定,进一步修订了这个规定的很多细节,这也就是我们今天看到的限制消费令的主要部分。
一般来说,限制消费令在个人层面,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比如乘坐飞机、高铁、轮船等是不能选择二等以上座舱,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和高尔夫球场所无法进行高消费,无法购买不动产,也无法新建、扩建和进行高档装修房屋,无法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和公寓进行办公,无法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无法进行旅游、度假,子女无法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无法购买高额保费的保险理财产品等。另外关于出行上,一般无法乘坐G字头动车组,也无法乘坐D字或其他动车组的一等以上座位。
他说他是公务员,但是单位为了防止贪污受贿,要求每个人都弄,本身就有两个站不住的大漏洞。
第一,限制消费令由人民法院签发。作为司法机关,人民法院的限制消费令是针对于被执行人的。对于没有被执行的自然人,不存在会收到限制消费令的情况。另外,司法机关要保持一定的独立性,也不会存在说当地政府机关要求每个雇员办理限制消费令,司法机关就给签发的情况。要是真有也是在践踏司法,更何况也不会有这么荒诞的行为。限制消费令有着严格的程序和要求,又不是淘宝店的会员,想办就办。
第二,限制消费令的具体内容针对于高消费。他说是为了防止贪污受贿,恐怕他要是真背个限制消费令,连出差都没发出了,更别说贪污受贿了。
所以,要么他是假公务员,找借口骗你。即便他是真的公务员,那他就是在给自己的限消令找借口。
对于一个公务员来说,背上限消令的情况并非不会出现。一般来说,被执行人被限制消费,不会考虑他的身份。所以即便是当地公务员,如果卷入常见的像借贷纠纷、财产纠纷等等,如果拒不履行,也会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被限制高消费。另外,如果真的是公职人员的话,一般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当地法院可以将失信公职人员名单信息向公职人员工作单位进行书面通报,并附执行依据的裁判文书、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决定书等等。从某种程度上,是希望单位起到督促、监管等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