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倡导全民阅读的大背景下,相关的市场规范更应当跟上。
▲引发争议的《村上春树·旅》其实出版于2016年,从一些平台的评论就能看到,出版后就陆续有人大呼上当。图/社交媒体
文 | 江城
“我被封面‘诈骗’了,刚看到封面的时候,我以为作者是村上春树……”据红星新闻报道,近日,一名消费者发帖称,自己被图书封面误导买错了书。
消费者发布的图片显示,其购买了一本名为《村上春树·旅》的图书,作者为宫本雅俊,但是封面上作者名字的字号较小,书名中的“村上春树”和“旅”又以醒目的字体分列封面两端,让人误以为是村上春树的作品。
有网友称,此书的内容是读者对村上春树小说的感悟和解读,也被称为“读后感合集”。除了《村上春树·旅》,容易让网友误解的还有《村上春树·猫》《村上春树·西班牙》,均由北京联合出版公司出版。
引发争议的《村上春树·旅》其实出版于2016年,从一些平台的评论就能看到,出版后就陆续有人大呼上当。甚至有读者真的以为是村上春树的作品,一本正经地写下了一长篇关于村上春树的读后感。
可见,这本书误导效果确实颇为“可观”,骗到了不少读者。大概正因于此,此书在某平台的评分只有4.8。
从法律层面看,这已经涉嫌欺诈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现在封面上这个明显大小失衡的“村上春树”和作者信息,其实已经涉嫌误导了,而且这么多年过去,也很难想象涉事出版社对此毫不知情。但这一系列还在陆续地出版,比如最新的《村上春树·西班牙》就出版于2024年7月,封面同样故技重施。出版方是否有意为之,也颇值得打个问号。
这样的现象并不罕见,早年间各种有意无意地碰瓷、山寨行为可谓猖獗。比如金庸小说风靡之际,就有各种署名“金庸新”、“金庸巨”、“金庸名”的作品问世,封面上就变成了“金庸新著”、“金庸巨著”、“金庸名著”,用于掩人耳目。
前几年一本《人类简史》颇有名气,有出版社甚至编出了一本山寨版,标题相同但内容粗劣。版式设计、主副标题都和原版极为相似,更是让人大跌眼镜。
图书作为有某种象征意味的文化产品,如果其中充斥着这种拙劣不堪的伎俩,毫无敬惜字纸的道德感,那么其不仅是一种假冒伪劣的产品,也是一种对读书求知之心的践踏和羞辱。
不能忽视的一个问题是,像这种碰瓷行为真要定性和追责并不容易。虽然法律提供了一些原则性规定,但如何适用图书这种产品,一直备受争论。
比如和有明确性能标准的商品不同,图书其实并没有类似的指标。如果没有涉及盗版、抄袭等实质问题,那么在封面设计、营销宣传上的夸张过度、投机取巧,从以往的案例看真正付出代价的情形并不常见。
就像几年前曾有出版商把不相干的几本书捏合成所谓“《小王子》三部曲”,有新书的腰封碰瓷《追忆似水年华》,称“《追忆似水年华》”是一个“错误译名”,这些耸人听闻、误导读者的伎俩可谓比比皆是。但最终相关方并没有承担赔偿责任,舆论也只能以“图书营销不能无底线”的道德谴责了事。
对此,也有业内人士表示,应当对于出版乱象从行政监管角度做出明确规定,针对行业特征出台有针对性的办法。或是尝试“建立黑名单制度”,对于存在欺诈行为的机构,给予相当力度的处罚,并倡导建立出版信用体系。
这些意见值得听取,在倡导全民阅读的大背景下,相关的市场规范更应当跟上。行业应当通过提升图书质量、完善产品供给,来匹配社会的阅读热情,而不是任由钻营投机者欺瞒、收割消费者。
撰稿 / 江城(媒体人)
编辑 / 迟道华
校对 / 李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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