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局长也会蒙冤入狱。
2015年4月16日,毕节市公安局七星分局处理了一起刑事案件。
当地的某酒吧里。汪义海因琐事把翟某的左眼打伤,
经鉴定为重伤二级。
立案后,打人者汪某并未归案。汪某托中间人某陈某周旋:愿意赔偿15万元了事。
打人者的汪某妻子的舅舅曹宣祥,当时是人民检察院四级高级检察官。
事发之后,汪某找到曹宣祥请求帮忙。曹宣祥就找到了毕节公安局七星关分局常务副局长沈成刚,帮忙协调处理。
同时还找了市检察院的法医李某某,将重伤重新鉴定为了轻伤一级。
伤情鉴定结果定性后,汪某给了翟某15万元后双方和解。
然后公安局分局对该案作出了撤案处理。
2019年,汪义海因参加黑社会组织被判13年。
沈承刚、曹宣祥也被当成其背后的保护伞。
而被调查。
在这酒吧刑事案件中,沈承钢说,自己从头到尾都没有徇私枉法。但当时曹宣祥却受到不间断审讯、刑讯逼供的情况下,最终做出了伪证,说沈承刚在酒吧打人案件中受托办事,违规操控案件。
最后在曹宣祥“证据”的指证下,沈承刚徇私枉法罪名成立,在2022年2月被判两年半。
曹宣祥也因违法干预相关案件,被追究刑事责任而判一缓二。
出狱后,沈曹二人始终为自己申冤
沈承刚一直认为自己的入狱,是受到了毕节市时任市委书记周建琨的迫害。
因为周建琨曾经为一个案件的嫌犯“说情”,而沈承刚认为不合法,没有按照他的意思放人而被其记恨,陷害。
周建坤在24年3月26号。因涉嫌违纪违法被判无期徒刑。
目前,沈承刚的申诉已由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
理一下这些事情前后经过所反映出来的问题。
第1 市委书记说球即使是违法了,你也要照办。否则的话就会让你吃不了兜着走。这位副局长就是例子。
从这就知道公检法独立,也还是受到权力的压迫的。前一阵子马树山案,县委书记李桂富,就是用自己的权利让公检法为他做事。把马树山弄进去了。
第2 伤情鉴定这些都可以作假的。去年轰动一时的唐山打人案。一开始就是伤情鉴定作假。陈继志当时没事出来了。
第3 如果市委书记不落马,这起冤案何时能大白。公安局的局长都可以被冤枉。那平民百姓一芥草民,又何在话下。
听书记的话。案件当事人要蒙冤。不听书记的话。这副局长却被蒙冤。反正是得有一个人被冤枉。
所以这个权利一定得有人监督。
最后一点。一个公安局长,一个检察官。曾经一个执法的,一个知法的。却还要在抖音上为自己申冤,可见普通人走正常的司法程序为自己深渊。有多难?这是讽刺,也是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