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女孩华山遇害案宣判,被告人死刑!曾申请做精神鉴定被拒

沐城白雪 2020-01-08 21:54:35

1月8日,澎湃新闻从遇害者家属的代理律师处获悉,陕西省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书显示,被告人杨某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5000元;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5000元。

彭雯(化名),27岁,住在深圳,其男朋友称,此次她一人出行,主要是游玩放松。之后,彭雯的遗体在华山仙峪景区一隐蔽洞穴内被发现。华阴警方介绍,彭雯遇害后,90后男子杨某投案,称其在仙峪景区内偶遇一单身女子,抢走了该女子手机等财物。警方找到被害女子尸体后勘验,与嫌疑人杨某交代的吻合。

此案于2019年12月13日开庭审理,犯罪嫌疑人杨某被控三项罪名,分别是抢劫罪、强奸罪和故意杀人罪。庭上,被告人杨某对检方指控的抢劫罪、强奸罪没有异议,但否认“故意杀人”的指控。此次庭审,杨某家属与被害人家属均未到场。

法律做出了最公正的判决,正义永远不会迟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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