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昌黎法院发布执行悬赏令如果您提供被执行人线索请速速向昌黎法院提供举报有奖哦!
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财产及线索,有效的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维护法律权威,现根据申请执行人的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执行依据:(2017)冀0322民初2973号民事判决书。
涉案标的:112000元及延迟履行期间债务利息。
被执行人:王小志,男,1979年06月01日生,汉族,户籍地昌黎县昌黎镇三街朝阳东369-18号,公民身份号码130322197906013816。
凡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王小志下落及藏匿地点,促使本院查找到被执行人的,本院将奖励举报人人民币1000元。若通过悬赏执行到位,有到位金额的,申请执行人再奖励举报人1000元。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将严格予以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17733540027
昌黎县人民法院
2024年10月25日
来源:昌黎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