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媒体报道,今后列入台独分裂分子黑名单的罪犯,要依据国家反分裂法和刑法有关条款立案进入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审理,如果认定犯罪事实确凿,证据充分,就会被缺席判刑,最高刑期会定为死刑,这个重磅消息一出,立即激起千层浪,结合最近海警船持续在厦金海域巡航宣示主权,这样的惩戒措施正是及时雨,也标志着套在台独分裂分子头上的绞索开始收紧,逐步要在完成统一的进程中,完成重要的一个节点。
面对这样一个消息,岛内的大小分裂分子仍然很嚣张,觉得在现在的形式下,这样的一个惩戒措施能否产生效应持不在乎的态度,一副狐假虎威的奴才模样,期待美国主导的奥古斯集团在西太平洋的力量为他们撑起一片保护伞,可是,现如今,美国的国内问题太严重了,债台高筑,经济陷入高通胀,美元信誉崩塌,这样一个保护伞是不是完全可以遮风挡雨,会画上一个大大的问号❔
有人说,缺席审判对于境外的罪犯能有机会把他们绳之以法吗?这个还真的有先例,当年,在英国的洛克比空难,指责卡扎菲为此事负责,并且,进行了缺席审判,当然,因为是国家元首,未能进行刑法追责,可是,到了2011年,利比亚内战爆发,西方国家介入,卡扎菲也身亡于反对派手中,也算是一个案例吧,当然,这是西方国家控制媒体舆论和军事力量强过于利比亚,才有了这样的结果。对于中国来说,对于缺席审判定罪的台独分裂分子罪犯,依照中国的强大国家力量,在国际上对这些罪犯实行引渡法还是有效力的,并且,已经同一百多个国家签署了引渡罪犯条约,到时候,苍天能够放过谁?欠了债总是要还的。
这个司法审判预计很快就会实施,罪有英德,一定是第一批获刑的国际通缉犯,这个逮捕令一出,标志着国家统一,迈进了坚实的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