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一名商贩和城管发生冲突,然而城管却不顾自己是执法者的身份,一哄而上,将商贩按倒在地,其中一名女城管更是用脚踩住倒地商贩的手,以防商贩反抗。
这已经不是简单的城管和商贩的小摩擦小冲突了,已经上升到城管在欺负商贩的程度了。如果被按倒的商贩是各位父母亲人,各位应该怎么做?
被欺负的商贩子女怕是没在边上,要不然是个人也不允许他人欺弱自己的父母,必定是会和城管拼命的,子女护父母也是天经地义的事,那怕事后被法律制裁也在所不惜。
商贩有罪,法律可以惩罚,还轮不到城管私自欺辱。城管作为执法者,对任何违法的行为执法时必须要有理有据,也要做到让商贩心悦诚服。暴力执法从来都是治标不治本,甚至还让人厌恶。
城管作为城市的净化者,是要为城市文明建设添砖加瓦的,而云南的这批城管不仅没有净化城市,反而给城市抹黑。
不可否认,城管执法时有时确实会遇到阻碍,也会被不理解。然而越是这样就越应该让更有智慧的人当城管,而不是什么阿猫阿狗都有能力做好城管的。
扬州曾有城管车辆坠河,周围围满了看热闹的群众,却并没有一人提供帮助的事件。该事件的发生,不能仅仅指责群众冷血,而更应该思考群众为什么对城管遇难视而不见?
图文不符
城管也是人,法律也有温度。执法者如果不考虑人情,而仅仅是一刀切的执法是容易产生误会的。尤其是城管,执法时适用的法律条款往往都是行政法而非刑法,就更应该兼顾人情了。
有人说有情人是干不好城管的,然而小编的观点刚好相反,小编认为无情的人才干不好城管。
云南的这次商贩和城管的冲突事件中,尽显了城管的冷血和无情,商贩已经被按倒在地时,踩手的女城管她有什么权力在商贩已无反抗能力的情况之下采用踩手的方式控制商贩?
前不久,一名民警在抓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同样是踩手,却被指责的体无完肤。犯罪嫌疑人被踩手尚且被指责,更何况是一名商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