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下午,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杜长棣受贿、贪污、滥用职权一案。杜长棣2013年退休,2019年11月被查。 公诉机关指控,2000年至2017年,被告人杜长棣在担任安徽国风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原地级巢湖市副市长,省投资集团党委书记、总经理、董事长以及安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先后多次非法收受、索取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2309.48万元。 2007年至2013年,被告人杜长棣利用担任省投资集团党委书记、总经理、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多次安排他人将其私人消费的发票在省投资集团和皖投铁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报销,共计57.26万元;以开展公司业务为名,多次安排省投资集团和皖投铁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为其购买购物卡共计36万元,上述合计93.26万元。 2013年至2014年,被告人杜长棣违反有关规定,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损失共计4301.68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杜长棣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2309.48万元,侵吞公款人民币93.26万元,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损失共计4301.68万元其行为已分别构成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 本案将依法择期宣判。
审核:马翔宇 编辑:李享校对:张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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