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年濮阳小伙为救溺水同伴身亡,官方:是法定义务,不算见义勇为

戏志才评历史 2023-01-15 20:24:03
引言

2019年7月10日午后,河南濮阳的一名大学生王亚威在下水救人时不幸溺水身亡,年仅19岁。

事发时,被施救的男青年刘某某也不幸遇难。

老年丧子,让王亚威的父母痛苦不已。王亚超作为王某威的兄长,事发后一边料理弟弟后事,一把急着要为给弟弟“讨个说法”。

几年来,他都在为一件事奔忙——向县里申请认定弟弟下水救人属于“见义勇为”。

然而,这件事并不顺利。

王亚威的家人先后三次书面申请“见义勇为”评定,却都被清丰县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下述简称为“县评委会”)驳回。

该评委会称:下水救人虽值得肯定,但就本案来说,他的行为属于履行法定义务。

这让很多人难以理解!

为了下河救一条人命把自己搭了进去,到头来居然不算“见义勇为”?

王亚超和他们的父母都想不通,他为自己的弟弟感到不值、叫冤!

01 君子以思患而豫防之

王亚威的家位于河南省濮阳市东北部的清丰县,高考后他升学进入河南某科技学校,成为一名大学生。

2019年的暑假刚开始,正在老家休假的王亚威接到刘某伟的邀请去家中做客,同时受邀的还有另外3位青年男子。

刘某某家与王家都在本乡,相距不远。当天中午,一行人从刘某某家里出来,来到当地的一家饭店吃午饭。席间,刘某某热情招待,几个青年男子喝酒、聊天,气氛很是不错。

饭后,本地人刘某某带着4位客人去附近的潴龙河支流水闸岸边玩耍,说如果运气好,还可以摸到鱼。

到了河边,刘某某先脱下上衣下到河水里玩耍,其余4人都没有下水。

此时,王亚威正在用手机微信与女同学聊天,期间还拍下了刘某某下河的视频。

事后,记者见到了王亚超所提供的两段视频,视频中,一名身着短裤的青年(此人就是刘某伟)正沿着河岸往水里走去,不远处的岸边站着两个年轻男子,他们三人都光着上身。

视频中,王亚威对女同学说:“看这2B(傻子)在下河游泳。”

此时的王亚威完全没有预料到刘某伟正走在死亡的边缘。

在紧接着的第二段视频中,远处河面上的青年已经出现溺水、挣扎的情况,视频里有其他同伴的提醒声:“慢慢地,别扑腾!”

正在录视频的王亚威也发现了异常,告知与他微信聊天的女生,自己要去救人。

王亚威没有来得及脱衣服,径直跳下水去救刘某伟,

被救者在惊慌失措下,往往会搂抱、拉扯施救者,这样会导致后者迅速耗尽体力。

两个大好年华的青年不幸双双溺亡,带给两个家庭无尽的悲伤。

9月29日,有记者前往采访这次事故的前因后果。

王成是王亚威的亲戚,出事那天,有村民到他家通知他。

王成得到消息后急忙开着三轮车赶到河边,拨开围观的人群,只见王亚威的遗体被摆放在地上,一旁还放着一名陌生男青年的身体。

“当时就是在这儿,他就躺在地上,我赶到时,人已经不行了。”村民王成(化名)带记者来到河边的那块空地。

“孩子是为了救人淹死的。这么好的孩子……”谈起王亚威,王成几度哽咽。

时隔一个半月,记者到出事的马村乡河边查看,只见一道水坝建在一处较窄的河道上,河水流到此处陡然加深,可以想见其内部暗流汹涌、不可轻易触碰。

在不远处的石柱上,有鲜红色油漆写有“水深危险”字样。王亚超说,那是在弟弟去世后当地人写上去的。

据东方今报报道,事发时与王某威聊天的女生名叫陈红(化名),据她回忆:王亚威在发现刘某伟遇险后,便告诉说要去看一下。

“但后面再发消息就没有回了,直到在新闻中看到他溺亡的信息……”这件事想必会在陈同学的心中一辈子。

生命宝贵,安全无小事,我们必须“思患而豫防之”。

02 是法定义务还是见义勇为

一位00后大学生就这样失去了宝贵的生命,为了救人。他的家人觉得,无论如何,应该要给孩子一个说法。

按照有关规定,每个县级行政单位都须设有“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清丰县的评委会于2020年刚刚成立。

同年10月22日,王亚超代表父母向县评委会递交了认定申请书和相关材料。

他没有想到,得到的回复竟然是这样!

“我弟弟衣服都没来得及脱,就赶紧下水救人。如果舍命救人不能被认定见义勇为,那见义勇为到底在鼓励什么?”面对记者,王亚超说出一年来的疑问。

事情发生后,王亚威就读的学校曾派代表到家中慰问,并希望王亚超能提供当地有关部门认定其救人的证明。

王亚超曾多方咨询,大家都认为这是“见义勇为”。

第一次申请后不久,王亚超接到了警方的回复:不符合见义勇为条件。

“当天王亚威等五人午饭时在一起喝酒,属于相约合意的民事活动。因此,对于共同饮酒人的人身安全,以自我防护为主,其他人的义务保障为辅,义务同行人有提醒、劝阻、通知、辅助、照顾、护送等义务。”

该民警还表示:“王亚威作为共同饮酒人,救人是在履行共同保障义务,属法定义务的救助行为。”

王亚超的父母文化程度低,所以这件事情全部落到了他肩上。

王亚超不禁要问:“我弟既不是公职人员,与刘某伟也不是亲属,怎么会有救人的法定义务?”

据其他三名同伴证实,去河边玩耍是由刘某伟提议的。王亚威没有下水,是看到刘某伟遇险才去救人的。

而这份认定书显示,5人在共同饮酒后相约去河边玩耍,作为正常成年人,应当预见可能发生的危险,彼此之间形成了安全保障义务。

这样说来,当同伴遇险时,王亚威实施救助,属于履行安全保障义务。

《河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对见义勇为的范畴解释为:非因法定职责、法定义务或者约定义务。

有媒体记者曾就此事多次联系当地公安局、政府等多个部门,没有得到回应。

按照该条例规定,县级评定委员会成员由多部门组成,涵盖公安、民政等部门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劳动模范、法律工作者等。

对于这个结果,县公安局某工作人员表示,这个决定是由委员会成员一致通过,为了对其救人行为表示肯定和同情,已与乡政府和民政部门沟通,后期将对其家庭进行慰问。

2020年12月,县评委员会正式书面回复上述结果。王亚超不服,向濮阳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以下简称为“市评委员会”)提出复议申请。

新闻一经报道,引起了网友的广泛讨论,大家都对“朋友间救助到底是不是法定义务”的界定标准非常关注。

毕竟,说不定什么时候,自己就会遇到类似的情况。“如果朋友之间相救是义务,那我们以后碰到这种情况是救还是不救?”

“弟弟做了好事,做得对,我们不可能拿他的命来做交易。”

王亚超对记者表示,就算最后得到了奖金,无论多少,他们都会将所有奖金全部捐给见义勇为基金会。父母和他都不是为了钱才争取“见义勇为”这个结果,只是想为去世的弟弟要一个尊重和公道。

03 寸心不昧,万法皆明

市评委会接到申请后,很快对县评委会的评定决定予以撤销。

王亚超没想到的是,县评委会接连三次维持原来的决定。

显而易见,“王亚威下水救人”到底是见义勇为还是法定义务,是双方争议的核心问题。

很多网友声援王亚威。有网友评论:“不救者无罪,救人者成了法定义务?”

父母帮不上忙,所有的事情都压在身为哥哥的王亚超身上。他经常彻夜失眠,就想着为弟弟讨个公道。

旷日持久的申请、被驳回,再申请、再被驳回……

在哥哥看来,弟弟王亚威既不是组织者,也没有提议下河,他满腔热血,第一个冲上去救人,最终牺牲了自己,却没有得到认可。

目前,见义勇为界定标准目前还没有全国性的统一的规定,只在一些条款里,有零散的规定。

部分省份和地区制定了地方性规定。这些规定并不完全相同,有些条款之间甚至存在互相矛盾的情况。

对于是否属于“法定义务”,律师们也有不同看法。

范辰律师认为,成年人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王亚威等5人都清楚下水玩耍的危险性,几人之间不存在救助义务。

根据我国《民法典》中的甘冒风险条款,如果某人自愿参加活动,并知晓有风险,一旦受到损害,不得要求其他参加者承担责任。

应用到本案,刘某伟溺水,王亚威没有法律上的救助义务。

范律师的看法,正如前文王亚超所说:王亚威同学并不负有特定职务(例如:救生员),其行为完全符合对见义勇为的规定。

民间一直对见义勇为持鼓励、保护态度,此为公序良俗。

按有关法律规定:“同饮人在喝酒过程中和喝酒之后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应用到本案,如果刘某伟因醉酒而处于危险状态下,注意,是醉酒的前提下,王亚威等其余4人有将其送医或安全送回家的义务。

那么,事情的关键就在于刘某伟下水时是否处于醉酒状态。这需要进一步取证,而从当时的情况来看,是否醉酒很难有定论了。

王亚威完全可以不下水救人,而是选择打电话报警求救。他主动下水救人明显超出了义务范围,符合见义勇为标准。

律师尹戈也认为:评定委员会认为王亚威等4位同行人有提醒、劝阻、通知、辅助、照顾、护送等义务,这一观点并没有错误,有争议的是:这个义务应该合理。王亚威自己也喝了酒,这种情况之下去救人就不属于合理的义务。

“生命面前人人平等,没有法律能规定人应对舍命救助他人,即使像本案这种情况,也没有舍命下河救人的义务。”

律师认为:同饮者的这种保障义务,是不同于《侵权责任法》第37条中规定的公共场所管理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以后者举例:公共游泳池应保障游泳顾客的安全,如果遇到游泳的顾客出现抽搐、沉水,管理人员应该履行积极救助的安全保障义务。

如果遇到救生员脱岗或没有及时发现顾客出现意外,泳池管理人承担全部责任。而如果救生员在救护顾客的过程中,自己身亡了,不能算作见义勇为。

本案中,评定委员会在此次认定见义勇为的过程中,有机械套用之嫌——王亚威下水救人有一点履行法定义务的意味,但从根本来看,这是具有高尚道德的义举。

04 莫让义士寒心

近年来,与王亚威救人类似的案件绝不是个例。

2015年,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的大三学生孟瑞鹏就曾救起两个女孩,自己却溺水身亡。

让人心痛的是,被救起的一方却不愿意承认孟瑞鹏救人的事实。

后来,经过当地政府和公安机关调查,孟同学的义举才被认定为见义勇为。

为了给去世的孩子一个交代,王亚威父母在第三次申请认定无果后,将当地政府告上了法庭,要求明确的复核决定。

之后,王亚超收到了法院的立案通知书和政府的答辩状。当地政府认为,王亚超起诉市政府不适格,没有法律依据,应依据相关规定驳回起诉。

对于这样的结果,王亚超不接受。

按照河南省的相关规定:县评定委员会应负责确认见义勇为,而市政府对该委员会具有组建和管理职能,因为该评定委员会不具备独立承担法律责任,所以当地市政府成为被告是合理的。

该案仍没有最终结果,但王亚超仍在坚持。

我们不应该让救人者和家属心寒。

结语

一起饮酒后,我们有照顾同饮者的义务,但没有舍命下河救助的义务。就算是警察遇到这种情况,在救人之前,也要考虑自身状况才决定是否下水营救。

法者,天下之准绳也。有法可依是做到依法治国、依法办事的前提。只有不断提高立法工作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才能充分发挥立法对社会的引领、保障作用。

参考文献中国新闻周刊 18岁学生因救同饮伙伴溺亡,三次申请“见义勇为”被驳回 2021-07-16北青网 男生酒后救溺水同伴死亡,官方:属履行法定义务不构成见义勇为 2020-12-21成都商报-红星新闻 大学生酒后救同伴溺亡,家属三次申报见义勇为被拒后状告政府 2020-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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