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法院:坚持推动行政纠纷实质性化解成效明显

烁耀中原地 2025-01-11 10:56:36

近日,宝丰县人民法院行政综合审判庭庭长李应敏审理了原告某机械加工有限公司诉被告宝丰县某局及第三人刘某工伤保险资格认定一案。承办法官通过公开开庭、走访调查梳理出解决争议的思路方案,经过耐心协调,不仅实质性解决了这起行政纠纷,还一并化解了相关的民事纠纷,并促使当事人当庭履行,赢得了各方当事人的高度赞誉,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该案起源于某机械加工有限公司员工刘某在工作台上进行钢槽折弯作业时右手指被扎伤,宝丰县某局对刘某作出工伤认定,刘某所在公司认为其与刘某签订的是劳务合同,且刘某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遂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工伤认定。承办法官通过开庭和走访调查了解到公司虽与刘某签订的是劳务合同,但在实际中,刘某接受公司制度约束和管理,且以计件工资获取劳动报酬以及公司未给刘某缴纳社保等因素,还了解到,刘某受伤进行了伤残鉴定,关联着已经中止审理的刘某起诉所在公司民事赔偿案件。

考虑到如果仅就单纯行政诉讼进行审理,即使作出判决,刘某的行政案件和民事案件还要可能面临一、二审诉讼程序及强制执行等程序,让当事人一直“缠绵”在各种维权路上。如果纠纷的根源问题能得到解决,那么这些可能持续的矛盾和纠纷都将避免。在明确了案件的核心问题后,承办法官积极与各方当事人沟通,耐心听取他们的内心诉求和顾虑,不仅从法律角度进行解释和引导,还从情理角度,劝导各方换位思考,相互理解,并积极给出化解方案,通过数次“面对面”和“背对背”沟通协调,最终经过不懈努力,使该公司负责人卸掉因刘某陆续提起确认劳动关系仲裁、伤残等级鉴定、两次民事诉讼等形成的心结。

公司和员工刘某最终达成和解协议,公司同意在已经支付刘某2万余元医疗费的基础上再支付2.8万元作为赔偿金,并在协议签订后,当庭履行了支付义务。刘某内心筑起的“防波堤”被法律的温暖彻底融化,手指虽受伤,但心不再痛。刘某感慨地说:“我的手去年断指受伤,今年终于可以安心过年了。”至此,这起行政纠纷和相关的民事纠纷得到了彻底解决。

2024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在审判工作中促进提质增效、推动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旨在不断强化完善、深入推动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实施体系。对于行政审判工作更多理解为将行政审判工作重心从“案件结没结”转向“争议解没解”,注重协调工作,将协调贯穿于行政审判的全过程。审理案件时,不仅依法裁判,确保审判结果的公正性和可预期性,更积极为各方当事人寻求矛盾化解出口,以减少“一事多案”,防止“一案结多案生”现象,切实解决司法程序空转、徒增群众诉累问题。此案成功协调不仅有效化解了当事人的矛盾纠纷,更充分体现了宝丰法院在维护社会稳定与和谐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2024年,宝丰法院行政纠纷实质化解率达到78.5%,较2023年提升十一个百分点。

下一步,宝丰法院行政审判将继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秉承以上指导意见,坚持“纠纷一次性彻底解决”理念,不断完善和创新行政审判协调工作机制,推动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工作更上一层楼。(王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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