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男孩被预谋杀害,过程残忍引人深思,别让法律成为“帮凶”

小何专栏 2024-03-20 20:54:31

邯郸男孩被3名同学杀害埋尸大棚一案在网上引发剧烈反响,目前官方已对此案作了定性,系预谋杀人。

这意味着,3名嫌疑人作案并非是临时起意而是早有预谋,负责此案的民警明确表示,3名嫌疑人在案发前一天就已经开始挖坑,次日将小光(化名)杀害埋进他们事先挖好的坑中。

这一结果不仅刷新了我对未成年人的感观,更让我感到细思极恐,到底是怎样的家庭能够教出如此可怕的恶魔。

校园霸凌、抢劫、预谋杀人、埋尸,这种种恶劣行为,竟然发生会在3名13岁的初中生身上,这真的令人感到难以置信。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3人嫌疑人已满12周岁,涉嫌故意杀人罪,情节恶劣且给社会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只要最高人民检察院准许,他们肯定难逃追责。

但很显然,大众对这一结果并不满意,很多人建议将3名嫌疑人判处无期徒刑乃至死刑。

说实话,对于这样的建议我是非常赞成的,年龄不是法外之地,恶更不该被年龄定义,如果这一次法律还是选择从轻处罚,那么只能让那些校园霸凌者更加猖狂。

有网友曾这样评论:全国的霸凌者都在观望和等待结果,2亿多父母也在等待判刑结果,然后再如何教育自己孩子。

我看到这句话的时候内心很触动,同时也能够理解网友为何会抓着3个小恶魔不放,因为他们此刻代表的不仅是自己,更是那些猖狂的校园霸凌者。

其实从最近频频报道的未成年恶性事件中我们就能感受出,现在的未成年人跟以前真的不一样了,如今的孩子无论是身体还是思想都比较早熟,说他们是小大人也不为过。

有些孩子在10岁出头就已经拥有成年人的身高与体魄,从他们身上完全看不出未成年人的该有弱小与童稚。

最令人细思极恐的是,一些未成年犯罪者是懂法的,他们知道自己是未成年人不会判死刑,甚至不用承担刑事责任,这也是他们在犯案后还能如此淡定的原因之一。

举例

3月18日,河北咸宁一16岁少年去调解同学之间矛盾被同龄人杀害,凶手作案后逃走还在社交媒体上发文称:“十年青春没了,后悔也没用”。

从他的话中,我们能够明显感受出他是懂法的,不然也不会算出自己要坐十年的牢。

然而像这样类似且更恶劣的案件还有不少!

2013年12月2日,在山东东营,一14岁学生持刀杀害同学,被抓后嚣张称,我当时就想弄死他,反正我才14岁,杀人不必偿命。一审结束,该学生被判17年,他竟然在法庭上念阿弥陀佛,脸上露出庆幸的表情,后又提出上诉。检方看其嚣张不知悔改也提起抗诉,最终他被判处无期徒刑。

2010年,13岁的韦某木掐死同村一名男童,因案发时韦某木不满14岁,未承担刑事责任;2011年,14岁的韦某木又在家乡持刀捅伤女童,被判刑6年。2015年11月,韦某木被减刑释放后前往广州,2016年1月18日,刚刚出狱2个月的19岁青年韦某木在广州番禺奸杀了一名11岁的女童。

由此可以看出,罪犯就是罪犯,他们不会因为法律的宽容而忏悔,只会为之庆幸罢了。

正如罗翔老师说的,人性从来都是弯曲的曲木,人性绝非虚无的白纸,世俗的法律无力改造人性,它的第一要务是对罪行进行惩罚而非对犯罪人进行矫正,对待未成年人也是。

如今我们真的需要做出改变了,年龄不该成为免死金牌,切勿让法律变成杀人犯的保护伞,这样就违背了未成年保护法的初衷。

当然法律只是最终审判,想要从源头解决问题,还得从教育抓起,现在很多学校和父母都只抓孩子的学习成绩,从而忽略了心理教育的建设,这才是造成校园霸凌的元凶。

所以我希望每个学校和家长都能肩负起教育的责任来,切勿让同样的悲剧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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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4-03-20 21:47

    现在网络那么发达,如果不死刑,所有14岁以下孩子都能看到。如何起到惩戒教育、预防警示,就看这次怎样判了。 如判不好,类似的情况还会继续发生,甚至更加猖狂、更加有恃无恐。 切记,他也是一个未成年,他已经不能再成年!

  • 2024-03-20 21:51

    恶意犯罪不可饶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