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剧盯上老年人的钱包,如何应对付费套路?律师提醒→

读特新闻 2024-10-22 22:02:59

2024年, 以“霸总爱上我”为题材的老年版微短剧不断登上热度榜单。这些短剧通常以中老年人为主角,通过跌宕的剧情,讲述他们的爱情故事、家庭纠葛或社会经历,吸引了一大波老年观众。

然而,这股短剧热潮的兴起也带来了一些潜在问题。一些老年观众沉迷其中,不仅影响到他们的日常生活和社交活动,一些老人不断在短剧平台上充值付费。有媒体报道,部分老人因观看短剧上瘾,花费近万元。

某短剧平台截图

短剧“盯上”银发族

付费充值套路深

“一位中年首富故意换上修理工的衣服,隐藏自己的富豪身份,‘摆烂’应付女儿的相亲,希望通过装穷让来相亲的中年女子知难而退。但对方对他的真诚态度产生了好感,首富也逐渐被女子的善良所打动,两人的爱情故事就此展开……”

这是某爆火短剧《闪婚老伴是富豪》的情节。此前,肖女士的母亲在短视频平台上刷到该剧的片段后,便深陷其中。肖女士告诉读特新闻记者:“我妈以前并不怎么玩手机,但自从迷上这部剧后,她几乎天天都抱着手机,在家一看就是好几个小时。”在肖女士看来,这些剧情看似“狗血”,但实际却表现出她母亲对美好家庭的向往。她母亲早年离异,独自抚养她长大,看似夸张的剧情似乎弥补了母亲早年的遗憾。

《闪婚老伴是豪门》剧照截图

《闪婚老伴是豪门》的市场数据也显示出它在中老年市场中的极高人气。自2024年8月底上线以来,该剧不断刷新播放纪录,成为现象级作品。在抖音上,该剧的话题量已经超过23亿,播放量已突破5亿;此外,该剧在9月份多次荣登dataeye短剧热力榜榜首。

短剧在老年群体中的流行,离不开精心设计的营销策略。媒体报道指出,短剧公司通过算法精准锁定老年用户,向他们推送离奇且夸张的“微短剧”片段。在剧情的关键时刻,剧集会突然停止播放,随后弹出付费窗口,以极低的价格诱导用户继续观看。

在支付过程中,平台往往默认勾选“自动续费”选项,导致后续剧集以原价自动扣费。这种方式使许多老年用户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持续产生额外费用。

肖女士的母亲在过去两个月里,在多个平台上为短剧支付了近千元,这些费用从小额开始,从最初的1.9元逐渐增加到19.9元和39.9元,持续累积。询问之后,母亲才意识到这些支出已达到如此庞大。

读特记者调查发现,各短剧平台的定价和充值规则各不相同。一些平台推出多种充值会员活动,或提供整剧购买、单集购买的选项,但如何计算优惠价和单集价格往往不够明确,同一平台内不同短剧的收费标准也存在差异。老年人面对这些复杂的充值规则,往往难以理清,容易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充值费用。

在黑猫投诉上,有用户反映,自家65岁的老人莫名被某短剧App扣费77元,客服表示该订单为终身会员付款订单,并且一旦支付概不退款。然而,经过记者实测,用户很难找到该服务的入口,既不清楚是在何处被诱导消费,也不知道可以在哪里享受该服务。

黑猫投诉平台截图

而在与相关平台客服沟通退款时,老年用户常常收到“付费者为成年人”“购买的剧集已经观看。”等类似回应。目前,各平台的充值页面要求未满18周岁的用户需在监护人指导下操作,但对老年群体并无相关规定。业内人士透露,短剧充值面板一般是分档位的。如果一个账户的充值金额较大,就会被标记为优质用户,此后刷到的短剧往往会以相对高价推送。

律师呼吁平台承担社会责任

保护老年人消费者权益

短剧平台默认开启自动续费的做法,是否对用户,特别是老年人构成误导?同时,这种做法是否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老年人消费权益保护方面,短剧平台应承担哪些责任?针对这些问题,读特新闻记者采访了北京市两高(深圳)律师事务所的周琦楠律师。

周律师认为,短剧平台的默认自动续费做法的确有误导用户的嫌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十条第二款的规定,经营者在采取自动续期或续费时,应在消费者接受服务前,以显著方式提醒消费者。

然而,“默认勾选”在实践中通常不被认为是尽到了提醒义务,并且在某些地方立法中被明确禁止。例如,《深圳经济特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网络交易经营者采取自动展期、自动续费等方式提供服务的,应当征得消费者同意,不得默认勾选、强制捆绑开通”。结合现状来看,“默认勾选自动续费选项”的展示方式通常通过淡化字体颜色、缩小字号等方式呈现,不符合“显著方式提醒消费者”的要求。

一些短剧平台起初以低价吸引用户充值,但在用户开通自动续费服务后,便将价格调回原价继续扣费,这种行为是否涉及诱导消费?周律师指出,其合法性取决于商家在展示价格时是否做到了真实、显著和明确。如果商家没有清楚地向消费者说明价格的具体条件,而是通过具有误导性的价格标签来吸引消费者,那么这就构成了价格欺诈。例如,如果平台宣传“每集仅需一元”,但在最终结算时只有第一集享受此优惠,这就是典型的价格欺诈行为。

周律师还指出,短剧平台利用用户历史充值信息,制定不同的付费档位,是一种利用大数据“杀熟”的违法行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九条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对同一商品或服务设置不同价格。这种做法显然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侵害。

在老年人扣费问题上,周律师认为,短剧平台以“用户已观看”“付费者为成年人”为由拒绝退款的做法是一种片面的、机械的、不负责的处理方式。虽然在民法上,老年人通常被认为完全行为能力人,平台并没有法律义务采取更积极的措施进行干预。但作为社会主体,平台应该负起一定的社会责任,考虑不同消费群体的需求。

周律师呼吁,平台应采取更加利于老年人获知、感知的方式尽到提醒义务,展现有责任、有担当的关爱老年人的行动。同时,面对老年用户的上瘾问题,平台也应考虑采取措施,如提供消费提醒或设置观看时限,以更好地保护老年用户的权益。

读特新闻记者 陈丽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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