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政策已定,10月起,农村迎来“两禁”,涉及家家户户

才乐君 2024-09-30 17:36:45

我们都知道,农村宅基地归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是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而国家为了保障农村的和谐发展,确保村民宅基地的安全,为此每年都会出出台一些相关措施,如加强宅基地的管理和改革、规范审批程序、以及促进宅基地的合理利用等。

就拿前几年出台的“一户一宅”来说吧,就很好的遏制了农村乱建住房、一户多宅的问题,而且还对历史形成的宅基地面积超标问题,也做出了很好的认定和处置。这对于村民来说,可谓是公平公正。所谓“一户一宅”,就是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不能多申请,即便自己的住房卖掉、出租或者赠与了,也不能再次申请获得宅基地。

另外,今年在国家的指导下,关于宅基地新的改革政策又来了,主要涉及“两禁”政策。具体如下:

第一禁,严禁违背民意强制收回或者强制农民退出宅基地

为了迎合乡村振兴的发展,提高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效率,也为了加强对农村宅基地资源的保护,推动农村宅基地的清理整治,国家要求农村对违规违法获得的宅基地以及长期闲置的宅基地进行收回处理。

这原本是件好事,可在执行过程中,很多干部为了业绩,以权谋私。对于村民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也要进行强制收回,尤其是那些长期在外的村民留在村里的宅基地,这就导致这部分村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这是国家不允许的事情。因为国家明确表示禁止违法收回农村村民依法取得的宅基地。

而为了确保村民权益不被侵害,接下来国家相关人员就会对这类情况进行核查,一经发现就会严肃处理,而且那些权益受损的村民也可以进行举报,保证自己的宅基地不受侵害。

第二禁,严禁给退休回乡干部、职工分配宅基地

我们都知道,宅基地的使用权在法律上界定的是非常清楚,那就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这意味着那些不是农村集体成员的人就无法取得宅基地。

而退休回乡干部、职工,虽然以前是本村子的人员,但是户口都已迁走,而且都在城市落户,为此就不属于村里的集体组织的成员了。所以这些人都无法享受宅基地的分配权益。而且这部分人群本身都享受城市的福利待遇,所以就更不能在享受村里的福利了。所以国家要求严格禁止给退休回乡干部、职工分配宅基地。

此外,如果这个口子开了,那么就会有非常多的退休干部和职工返村拿地建房,那么就不利于守住18亿的耕地红线,也不利于农村的和谐发展。

另外,根据现行的政策显示,国家允许农户合法拥有的住房通过出租、合作等方式进行盘活利用,这样也可以让村民获得更多的额外收入。

总之,随着宅基地政策的不断完善,农民朋友的合法权益将会得到更多的保障,这是村民乐意看到的事情,也是加快让乡村振兴发展的重要一步,希望每位村民都能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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