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强制执行申请期限只有两年,过期未申请的,怎么办?

周军律师聊案子 2024-11-06 09:45:34

作者:周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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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据此,如果未在法律规定的期间申请强制执行的,且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存在申请执行时效中止、中断的情形,法院会裁定不予执行。

那么,如果过期未申请的,怎么办?

如果强制执行申请期限两年已过且未申请,可能有以下几种情况及应对方法:

1. 法院审查情况而定

被执行人未提异议:超过两年申请执行期限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被执行人没有提出异议,法院仍可以依法执行。不过被执行人随时可能在后续程序中提出时效抗辩,所以存在一定风险。

被执行人提出异议:如果被执行人对申请执行时效提出异议,法院会对该异议进行审查。如果经审查确实超过申请执行时效且不存在中止、中断情形,法院会裁定不予执行。

2. 主张时效中止、中断

时效中止:在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申请执行时效中止。比如因自然灾害、突发疾病等无法申请执行,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继续计算。要主张时效中止,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来证明存在这些导致无法行使请求权的情形。

时效中断:如果存在申请执行人、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当事人一方提出履行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等情形,申请执行时效会中断,中断后时效重新计算。

例如,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对方当事人送交主张权利文书,对方当事人在文书上签名、盖章、按指印或者虽未签名、盖章、按指印但能够以其他方式证明该文书到达对方当事人的;或者当事人一方以发送信件或者数据电文方式主张权利,信件或者数据电文到达或者应当到达对方当事人的等情形,均可认定为时效中断。所以,如果能证明存在这些导致时效中断的情形,即使超过两年期限,仍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3. 重新达成还款协议或另诉

重新达成还款协议:可以尝试与被执行人重新达成还款协议,该协议可视为双方形成新的债权债务关系。如果对方再次不按协议履行,可依据此新的协议重新向法院提起诉讼,但此时不再是申请强制执行原判决,而是基于新的还款协议提起新的诉讼。不过这种方式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因为新的协议也需要对方遵守和履行。

直接另诉:如果原判决所依据的事实和法律关系仍然存在,且有新的证据或情况支持再次起诉,也可以考虑直接向法院提起新的诉讼,但这也需要根据具体案件情况进行分析和判断,且新的诉讼也需要经过法院的审理和判决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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