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级和非领导职务有哪些差别?

职抒胸意 2024-08-13 09:38:29

2019年,新修订的《公务员法》施行之后,原先的“非领导职务”退出了历史舞台,由“职级”取而代之。但是,职级不是非领导职务改名而来,而是完全不同的全新概念。

首先,介绍一下二者的基本定义。

2019年之前,公务员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两类。

顾名思义,“非领导职务”也是一种职务,和领导职务是同一种路线中的不同分支。简单来说,可以理解为同一条马路的两个车道,一名公务员可以在两种职务间相互切换,但不能同时担任同一层级的两种职务,例如不能副处长兼副调研员。

大家也可以把“非领导职务”理解为“低配版的领导职务”。

2019年之后,公务员分为“领导职务”和“职级”两类,实行职务、职级并行制度。

因此,职级是和领导职务分离的另一种路线、另一种等级序列,简单来说,就是变成了两条不同的马路。

一名公务员可以在职务、职级两条道路上同时发力,也可以同时担任同一层级的职务、职级,例如可以副处长兼三级调研员。

而后,介绍一下非领导职务和职级的几个不同:

第一,等级序列设置不同

原先的非领导职务分为8级,分别是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

现行的职级分为12级,分别是: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一级科员、二级科员。

1、原先的巡视员、副巡视员对应现在的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原先的科员、办事员对应现在的一级科员、二级科员,仍是一对一。

2、但是,原先的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都细分为了2个层级,例如调研员细分为了现在的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变成了一对二。

第二,晋升模式存在差异

以县直机关为例,一般只有股长(股级干部)才能晋升副主任科员,副局长(副科级)才能晋升主任科员。同时,副主任科员相比股长,在竞争副局长一职时更有优势。

简单来说,先担任上一级领导职务,才能担任下一级非领导职务;担任非领导职务后,转岗同级领导职务的希望更大。

因此,非领导职务有点类似于两个领导职务中的一个过渡。

而现在,一级科员晋升四级主任科员后,就算不担任副局长(副科级),也可以逐级晋升为一级主任科员。

第三,晋升年限存在差异

原先,每一级“非领导职务”所需的晋升年限比较长,例如担任科员满3年才能晋升副主任科员,担任副厅级满5年才能晋升巡视员。

现在,每一级“职级”所需的晋升年限有所缩短,例如担任科员满2年就能晋升四级主任科员,担任副厅级满4年就能晋升一级巡视员。

但是,由于现在职级的台阶更多,整体需要的时间反而更长。

例如,原先的科员在“理论中”只要24年就可以晋升为巡视员,现在的一级科员在“理论中”也需要25年才能晋升为一级巡视员。

第四,晋升条件存在差异

原先,非领导职务可以由下一级的领导职务或非领导职务直接晋升而来,例如,主任科员可以由副科级或副主任科员直接晋升而来。

但是,现在的二级主任科员不能由副科级或四级主任科员直接晋升而来,必须要担任三级主任科员满2年才能晋升。

同理,四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二级巡视员都是同样的晋升规则,必须由下一级职级晋升而来,不能由下一级的领导职务直接晋升而来。

第五,各项待遇、管理权限存在差异

原先的非领导职务也是一种职务,可以享受对应领导职务的工作待遇、生活待遇。

例如,在市直机关,副调研员也属于局领导的一员,是市管干部,由市委进行任免。副调研员可以参加班子会议,分管若干科室,代表市局出席活动,办公室面积、出差标准等和副局长也没有太大差异。

但是,现行的职级只能享受对应领导职务的生活待遇,不具有领导职责,不改变工作职位和领导指挥关系。

例如,市直机关的四级调研员仍然只是一名中层干部,是局管干部,由市局自行任免。科长晋升四级调研员后,仍然要接受局长、副局长的指挥,不能分管科室,办公室面积、出差标准等仍和科长一样。

目前,职级唯一的优势就是工资、福利、医疗等生活待遇会好一些。

第六,职数编制存在差异

原先,非领导职务的职数是按照同层级的领导职务职数的一定比例核定。

例如,市直机关的调研员和副调研员职数不超过单位处级职务职数的三分之一。

假设单位是1正5副,那么只有2个副调研员职数。

现在,职级的职数是按照单位公务员的行政编制数的一定比例核定。

例如,市直机关的一至四级调研员职数不超过公务员行政编制数的20%。

假设单位的公务员行政编制数是30个,那么就有6个一至四级调研员职数,职级职数相比之前是有明显的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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