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点|虐杀动物应被禁止,不是正常人类的应有行为

草木易春 2024-03-30 01:42:25

近几年,校园霸凌、青少年犯罪、虐待动物等暴力事件和问题层出不穷。随着媒体的曝光和一些影视作品的反映,这些问题也得到了一定的社会关注。虐待小动物事件已经不是一次两次了,从2006年网络上披露的某女士用高跟鞋虐猫的行为,到如今,这样的虐待行为竟然被许多仔细调查的人发现背后有团伙在运作,有了规模。

很多人呼吁尽快建立相关的法律法规。那么,立法可以解决一切问题吗 ?德治可以解决一切问题吗?也许不能杜绝这种现象,但至少可以加强监管。动物保护法还存在许多争议之处,如,是不是应该面向大多数动物,而不是只是猫、狗,是否应针对家养的陪伴动物进行立法等。

虐待、虐杀动物并传播相关血腥暴力视频,在相关禁止法律未出台之前,属于故意扰乱社会治安的行为。这种行为的危害很大。一些人不只是虐待动物,传播的视频内容更会引起他人的种种心理不适。并且,虐待小动物的行为,从本质上来看,这是不尊重生命的。他们虐待动物并不是因为动物妨碍了他们,只是因为宣泄暴力,或者利用暴力视频赚钱。这是一种恃强凌弱的行为,也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如果他们遇到的不是反抗能力不太强的小动物,而是猛兽,没有多少人愿意去这样做。

网上的一些调查研究还显示,部分犯罪分子曾有过虐待动物等暴力行为,虐待动物的行为和犯罪行为之间具有一些相关性。

虐杀和屠宰行为不同,屠宰是为了满足自己的口腹之欲,一般不会故意折磨。虐杀则是一种变态心理,折磨动物,直至死亡。虐杀和处罚、自卫行为也不同,它往往是不分是非对错的故意伤害无辜的小动物。

昔日有人战死或者获罪而死,一些人也会被人安葬。有些人路遇死亡的小动物,会将尸体下葬掩埋,以入土为安。但是,这些虐待动物的人走向了善良,甚至正常的反面。法律可以做到约束和限制,也只是限制而已,减少这样的行为,但仍然不能保证这种行为的消失。

那些花钱收购这些视频的人,目的是为了在社会上散播血腥暴力、恐怖信息,满足一些人的变态心理,影响人们正常的心理和思想。金钱不是万恶之源,人心才是。

许多动物,如猫、狗都能和人类比较亲近地相处,并且它们的神经系统比较发达,具有情绪,和人类有一定共情能力。而这些小动物的存在整体也没有威胁到人类自身的安全。野生的动物,人们需要与它们保持恰当的距离,假如被攻击需要及时治疗,注射疫苗。家养宠物一般情况下并不会主动攻击人类,一部分被收养的动物性格难以驯化,并不适合被人类圈养,对它们要保持理性,不要过分亲近。

为了促进大家的身心健康,维护社会和谐,这样的行为应该是被制止和谴责的。反虐待,不传播,应该人人都具有的道德意识。

0 阅读: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