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份快递新规罚3万引发了从业人员的普遍焦虑。随着快递新规实施快25天了,我们可以看一下是不是真的罚3万呢?
一、责令整改,未罚款,约30%
1、2024年03月07日,廊坊市邮政管理局就 未经用户同意,擅自将快件投递到快递服务站对廊坊杰特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
2、 2024年03月18日,马鞍山市邮政管理局就擅自使用快递服务站投递快件对当涂县申之通商贸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
二、约谈,未罚款,约5%
1、2024年03月18日,赤峰市邮政管理局就违反快递服务标准约谈了赤峰市申通快递有限公司。快递员未按照约定的地址投递。
2、2024年03月12日,杭州市邮政管理局就服务质量等工作约谈了杭州京运速递有限公司。快递员未按照约定的地址投递。
三、警告,未罚款,超过60%
1、2024年03月22日,达州市邮政管理局就达州市豪轩物流有限公司未经用户同意代为确认收到快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予以警告。
2、2024年03月22日,石家庄市邮政管理局就家庄市联合申通快递有限公司鹿泉寺家庄分公司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予以警告。
四、处罚,但金额不超过1000元,约5%
1、2024年03月22日,沈阳市邮政管理局就沈阳东红货物运输有限公司未经用户同意代为确认收到快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1000元。
2、2024年03月06日,重庆市邮政管理局四分局就重庆问路者快递服务有限公司未经用户同意擅自使用快递服务站投递快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1000元。
五、罚款超过1万的,不到1%
目前还没有看到。
快递新规的靴子落定了!我们从上面的案例可以看出:
1、根据新规的规定,处罚3万是可选的,不是必选的。
“经营快业务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经用户同意代为确认收到快件的;
(二)未经用户同意擅自使用智能快递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的;”
2、邮政管理部门在处理新规方面是比较克制的。绝大部分都未罚款,主要是警告为主,大概占所有公开案例的60%以上。小部分是约谈和责令改正。
3、那么,哪些情况下容易被罚3万呢?其实规定里面也说得很清楚了,情节严重的!也就是说:
3.1 如果遇到被投诉不送货上门,应该积极主动的配合处理,态度要端正,不能就是说不送货上门,这样的情况下肯定要算情节严重了;
3.2 如果客户强烈要求送货上门,不能跟客户吵起来,脾气要好,至少态度要端正。如果跟客户吵架,甚至是骂人,那肯定算情节严重了;
你觉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