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们国家的婚姻法面临大修改,最高人民法院结合审判实践起草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征求意见稿)》,现在正在征集意见阶段。
此次的法律修改,大家最关心的是最后一条,条文如下:
第二十条【离婚经济帮助的处理】
离婚时,夫妻一方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仍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请求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给予适当帮助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一方因经济困难无房居住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请求,判决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采用下列方式予以帮助:
(一)一定期限的房屋无偿使用权;
(二)适当数额的房屋租金;
(三)通过判决设立一定期限的居住权;
(四)其他符合实际的方式。
网友们对于这条意见稿是非常地不满,很多人认为,法国结婚率低的很重要原因就是有类似的法律规定——要求离婚后男方给女方进行经济补助,导致不管是什么原因离婚,女方都可以获得男方的经济补助,所以男性都不想结婚。
而笔者认为,这次婚姻法大修,受伤最惨的其实是风雨飘摇中的房地产行业,因为这条法律将对房产的产权产生很大的负面作用。产权是指个人或组织对其所拥有的资产享有的排他性权利,包括使用、收益、处置等权利。在房地产市场中,产权的明确和稳定对于市场的发展和运行至关重要。
首先,该法律条款可能引发产权界定的不确定性。特别是在夫妻离婚后,如果一方获得了房屋的居住权或使用权,这可能会与另一方的产权产生冲突。产权的模糊性可能导致双方在房屋使用和处置上产生纠纷,进而影响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其次,该法律条款可能会干扰房地产市场的供求关系。如果离婚后的一方获得了房屋的居住权或使用权,这可能会减少市场上可供交易的房源数量。这种情况可能会导致房屋供应不足,进而推高房价,对购房者产生不利影响。
此外,该法律条款还可能对房地产市场的投资环境产生负面影响。产权的不确定性可能会降低投资者对房地产市场的信心,减少投资意愿。同时,由于可能出现产权纠纷,投资者可能面临更高的法律风险,这也可能进一步抑制投资活动。
房产都判给孩子,等孩子成人后再分。减少炒房,坚持房子留给下一代到成人都有地方住。
小便,那就是想骗人去买房子呗![必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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