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优化干部成长路径和加强年轻干部培养选拔部署要求,着眼今后5年、10年乃至更长时期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需要,坚持好干部标准,在全县范围内择优比选一批对党忠诚、敢于担当、具有一定培养潜力的优秀年轻干部,强化实践锻炼,搭建成长平台,激发队伍活力,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台前实践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比选计划县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在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择优比选10名优秀年轻干部,作为拟提拔任副科级领导干部人选。
三、资格条件(一)提拔任副科级领导干部比选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综合素质较高,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作风扎实,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年龄32周岁及以下(1991年9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全日制大学及以上文化程度,经公务员招录、选调生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三支一扶招募等合规渠道进入机关事业单位。
4.台前县内正式在编在岗干部(不含教师、医护人员)。党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务员,应当任一级科员及相当层次职级3年以上,一般应当具有4年以上工作经历;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应当具有4年以上工作经历,聘任九级管理岗位或九级职员3年以上;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已聘在专业技术中级以上岗位或者在专业技术初级岗位上工作满5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文化程度的,应当具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工作年限严格按照干部人事档案专审规定认定)。工作年限、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
5.试用期满后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不得参加择优比选的情形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影响期限未满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四、实施步骤(一)组织报名。报名采取个人自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由本人申请,经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审核同意后报名。推荐报名应提供以下材料:
1.《台前县择优比选优秀年轻干部报名登记表》、《台前县择优比选优秀年轻干部报名汇总表》(一式三份,含电子版)。
2.身份证复印件;全日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认证报告;个人信用报告;所在单位出具的无违法违纪证明、历年来年度考核等次证明;2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含电子版)。
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不如实提供材料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追责问责。报名登记表及其它有关材料报送至县委组织部干部一室(县委综合楼610室)。报名时间:2024年9月2日8:00—4日18:30。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始终。各单位要严格审核把关,对推荐报名人员有关信息真实性负责。根据报名和资格审查情况,达不到1:3比例的,核减比选名额,调整情况另行公告。
(三)笔试。笔试100分。笔试时间另行通知。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四)面试。面试100分。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根据笔试得分×40%+面试得分×30%成绩之和,按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考察人选。
(五)考察。考察100分。通过民主测评、谈话了解、实地走访等对有关人选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考察,由考察组对考察对象工作业绩、担当斗争精神、处理复杂问题能力等进行评价打分。在考察过程中,发现政治素质存在问题、弄虚作假的,实行“一票否决”。
(六)确定人选。笔试得分×40%+面试得分×30%+考察得分×30%即为应试者最终成绩,笔试、面试、考察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成绩等信息将在台前党建公众号发布。
县择优比选优秀年轻干部工作领导小组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提出拟提拔任副科级领导干部初步人选;进入考察但没有选任的人员,纳入县优秀年轻干部库管理。
(七)履行任职程序。县委常委会根据职务职数空缺情况,对拟提拔任副科级领导干部人选进行定岗定位。县委常委会研究通过后进行任前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五、有关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择优比选优秀年轻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推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委组织部。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县直各单位党组(党委)要切实提升政治站位,增强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发挥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全力配合择优比选工作。
(二)做好思想发动。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县直各单位党组(党委)要深入细致做好思想发动工作,讲清楚意义、政策、程序和纪律,动员符合条件的年轻干部积极踊跃参与,在竞争比选中展现新形象,在服务大局中展现新作为。
(三)优化跟踪培养。对择优比选提任副科级领导干部人员,1年试用期满考察胜任的,正式任职,两年后进行专项考核,对干部表现情况作出评价,有针对性地提出下步培养方向和培养措施。对表现优秀、实绩突出的,提拔或进一步使用,特别优秀的可打破隐性台阶提任关键岗位。
(四)实行召回制度。对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履职尽责不力、不服从组织安排、年度考核不称职、存在违规违纪等情形,经组织教育提醒仍未改正的,由所在单位提出召回建议,县委组织部同意后予以召回。召回干部不再享受职务待遇,两年内不得评先评优、提拔使用。
本公告由中共台前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
台前县择优比选优秀年轻干部报名登记表.doc台前县择优比选优秀年轻干部报名汇总表.xls台前县择优比选优秀年轻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8月30日
来源:台前党建公众号编辑:吴钰初审:王晖终审:张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