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生活水平的提升,购买商品房的同时购买车位,成为越来越多人的“刚需”。如果交付使用的车位实际大小与购买合同中约定的大小不符时,业主应如何维权?不久前,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基本案情
2021年8月,王某购买了桂林市某小区一个地下车位的使用权。签订购买合同时,合同上明确写明:车位尺寸长5.3米、宽2.4米。
同年12月,车位交付使用后,王某拿尺子沿车位白线框内侧进行测量,认为车位实际尺寸长4.9米、宽2.17米,与合同上约定的大小不符。
王某认为房地产公司违约,与房地产公司沟通无果后,诉至七星区法院,要求房地产公司赔偿违约金。
法院审理
七星区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与房地产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应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王某在购买上述车位使用权时,应当知晓车位的相关情况,房地产公司按约将该车位交付王某验收并使用,且该车位能够正常停放车辆。因此,双方买卖合同已经履行完毕。
经查,该小区地下停车场于2022年5月经五方验收合格,并竣工验收备案。经法院现场勘验,根据《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100-2015的车位测量方式,由该车位长白线一侧中点测量至另一侧长白线边缘的距离,即宽为2.4米,延长至立柱为2.48米;自该车位短白线边缘测量至另一侧短白线边缘的距离,即长为5.296米。该勘验结果虽与合约尺寸的车位长度存在误差,但误差仅为4毫米,不影响王某对车位的正常使用,未对王某造成实际损失。王某主张的测量方式并无充分依据,王某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对其向房地产公司索付违约金的诉请,法院不予支持。
七星区法院判决驳回王某的诉讼请求。
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法官说法
车位面积问题,不仅关系到业主的切身权益,也关系到交易方的诚信。作为购买者,如果所购车位存在“缩水”并影响使用的情况,应及时保存证据,避免损失,及时寻求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作为销售者,应在签订合同时,将车位的性质、面积、价格、使用权限等关键信息予以明确,在确保合同公平、合法的同时,也可以规避相应法律风险。
来源:桂林市七星区法院 广西法治日报
作者:孙盛峰 李琪
5.3-4.9=0.4米=40CM=400毫米!!!!!
线再划下好了,要么线粗点,真鸡蛋挑骨头,5厘米还差不多
又不是一个模子里出来的,计量合理误差也正常,你买的期房99.99%跟预售合同上的面积不一致。
4毫米绝对是没事找事,然而把530-490=40后面的单位我不敢写。
不影响使用,并不意味着我可以接受我的权益受到侵害。
一个4毫米,加起来确实不少
5.3米-4.9米=4毫米?😯😯😯😯
[抠鼻]单位换算都不会还发视频?0.4米=4mm?
有个合理误差范围的+/-
你们都可以去侧一下房子面积,相同户型每一户的实用面积都不一样,钱又都是支付一样多[doge]
超市找零四舍可以五入不行,为啥换个事情就换了个说辞呢?
这点误差应该在合理范围内,打官司想赢估计有点够呛了[捂脸哭]
我的车位少近一平方,算欺诈吗?
怎么看4毫米[捂脸哭][捂脸哭][捂脸哭]业主吐血
差了0.4米,那是4分米,40厘米,400毫米,没文化,真可怕!
哈哈。我五年前买的车位12万。现在六万🌚
这是拿啥测的,卷尺都很难精确到毫米
网上仅退款搞习惯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