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们先来看几个案例。
案例一
找朋友喝酒之后醉醺醺的老某头,上了公交车。可偏偏这天乘客多,没有座位。老某头心里不舒服啊!他觉得自己60多岁了,头发花白,满脸皱褶,这就是资本,你年轻人就应该给我让座。于是,他将车上的座位逡巡了一遍,看到不远处有一个小伙子在闭目养神,就走过去,让小伙子让座。小伙子没动。于是,他就一个耳光扇过去,打得小伙子目瞪口呆:“你为什么打人?”
“打人。打的就是你。不懂得尊老爱幼。”说着老某头又照住小伙的脸啪啪连着扇了两巴掌。小伙子想还手,看对方那股野蛮劲儿,觉得不能和这种人计较。惹不起,咱躲得起。就强压怒火,没再吭声。
看小伙子不敢吭声,老某头似乎更加有火气,使用各种各样的恶毒语言,开始训斥小伙子。这时,公交车到站了,小伙子赶紧逃了下去。
正在大伙觉得老某头欺人太甚的时候,老某头突然倒地不起。因为他太凶悍了,也没有人敢上前施救。不过还是有人打了120电话。120车很快到达,医生上车检查,发现老某头已经没有生命体征了。死因是突发心肌梗塞。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老某头的儿子小某,却将那个无缘无故被打的小伙子告上法庭,理由是老某头和他的冲突导致了死亡。法院经过调查,发现完全是老某头蛮横无理,侵犯了小伙子,小伙子没有任何过错。做出公正判决,小某败诉。小某竟然不服判决,提起上诉,认为是小伙子没让座才导致了老某头的死亡。最后,中级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例二
几年前的旧闻。某省会城市一小区,一老鬼头叼着香烟,吞云吐雾,要进电梯。这时,一文质彬彬的小伙子劝老鬼头说:“大爷,把烟掐灭吧。电梯里不能抽烟。”
这老鬼头可不是省油灯,平时横惯了,觉得一个毛头小伙竟然想管自己,心里非常不忿,就跟小伙子吵了起来。
小伙子素质很高,不卑不亢,就跟老鬼头讲道理。可是老鬼头哪里是懂道理的人,就跟小伙子胡搅蛮缠起来。说着说着,情绪激动,出言不逊,还没等小伙子反驳,这老头便突然倒地,一命呜呼。死亡原因也是因为情绪激动,诱发心肌梗死。
后来,和上个案例一样,老鬼头的儿子到法院起诉那个小伙子。当然,最后的结果也是法院经过调查,认为劝老鬼头不能在电梯内吸烟的小伙子没有过错。判处原告败诉。
案例三
一老女人摔倒在地,路人看到后,怕给自己惹麻烦,纷纷绕道过去。
一群放学回家的小男孩,看到了倒地不起的老奶奶,就跑过去将老女人扶起。谁知这个老女人反手抓住一个小孩子,并且大声说:就是你们撞了我。你们疯跑把我撞倒,还想逃跑。
这个好心扶助老奶奶的十几岁的小孩子,突然发现自己本想做好事,反而给自己惹下麻烦了。于是,赶紧给家长打电话。
男孩家长来到之后,不由分说,先把老女人送医院,并垫付了医药费。后来老女人的儿子来了,对男孩家长狮子大张口,要求赔偿几十万。
男孩家长这时才想起问孩子到底是什么情况,得知根本不是孩子撞了老女人,孩子只是想做好事,帮助老奶奶,谁知惹下来这些麻烦。于是,家长向老女人的儿子说明情况,谁知道老女人一口咬定,就是男孩撞了她。还发誓说:“自己要是说假话,就死全家。”
于是,因男孩救人引发的诉讼开始了。
由于事发地点没有监控,找不到原始证据。男孩父亲就在网上寻找目击证人。后来终于找到了。是一位中年人,见到老女人自己摔倒,但不敢贸然出手相助,就在一边偷偷录像,把小男孩他们救助老女人的过程,全部录了下来。
有证据了,老女人及其儿子无话可说了。最后不知道是否因讹人受到惩罚。
(二)对上述案例的沉重思考
上面三个案例,都是让人心里很沉重的案例。之所以沉重,是因为这几个案例都属于是非分明的、根本不应该引起诉讼的案例。然而,却被当事人煞有介事地提起诉讼了。
我们不妨一个一个来分析一下。
案例一中的那个老某头,你上了公共汽车,看上面没有座位,你就应该站着。公交车上的座位就是按照先来后到的原则,谁先上车,谁优先选座位。如果你上车时,没有座位了,那你就只能站着。这是基本原则,也是最朴素的道理。
至于尊老爱幼,是一种道德观念,是应该提倡的。但是,要明白道德从来就是律己的,而不是用来要求别人的。对别人的要求是不能违背国家法律。人家可以因为你年老,尊重你,给你让座;人家也可以觉得自己需要继续坐着,不给你让座。任何人没有权力强迫别人给你让座。
这个老某头竟然把本来只是提倡的道德观念,本来只是用作律己的东西,来要求别人了。这本身就是错误的。我们提倡尊老爱幼,但也得让人家觉得你这老年人值得尊重吧?
他逼人家让座本身就错了,更何况他还动手打人,侵犯人权,更是触犯了法律。按照《社会治安处罚条例》,是应该被拘留并予以罚款的。后来,他自己由于情绪激动诱发心肌梗死,这能怪别人吗?
这道理很简单,是非界限很清楚,但是他的儿子却非要起诉,一审输了官司,还要提起上诉。这人怎么连最基本的是非观念也没有了?
问题不复杂呀!明明老某头的死与人家小伙毫无关系,却无理强占三分,坚持提起诉讼,索要赔偿。这分明就是金钱把良知给遮蔽了呀!
再说第二个案例中的那个进电梯吸烟的老头,明明自己错了,不仅不听忠告,还要无理取闹,简直就是一个无赖。诱发心肌梗死,当场死去,这完全属于古人说的“现世报”,甚至可以说是“现时报”。
这老头的儿子能不知道他老爹的死,是自己胡搅蛮缠导致的恶果?又是金钱遮蔽良知导致的闹剧。
第三个案例中老女人就更可恨了。也许她真的是被人撞倒了,但是与前去救助你的孩子们无关啊!可是你却抓住做好事的孩子不放,并且赌咒发誓,以“说假话死全家”的狠话来要挟别人。她以为这事情永远弄不清,谁知道有人真的用手机录了视频,事情终于真相大白。
明明就是讹人,却硬要赌咒发誓,诬赖他人,这究竟是什么心态?导致她的儿子信以为真,也张牙舞爪地跟救助她的人过不去,这难道不是鬼迷心窍?
本来这些事都是很简单的,属于是非分明,没有一点模糊不清的地方,为什么这些人连基本的是非判断能力也丧失了?明明自己毫无道理,为什么坚持提起诉讼呢?
我想可能有两点:
一是这些人的良心大大的坏了,在他们眼里没有是非曲直了。只要能讹到钱,什么道德良知都被他们抛弃了。
二是这许多年来法院的诉讼判决,出现了不少“死有理”错误判例,对社会的道德观念形成了错误引导,河流的源头被污染了。
三是我们的社会风气被一些人严重败坏了,人们一切向钱看了,不讲道德良知了,好人也被带坏了。
如此社会,让人心寒。道德沦丧,良知抛弃,后果严重呀!
如何拨乱反正,重建道德,正本清源?任重道远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