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醉酒男子出言并动手调戏十岁女孩其父被几人围殴因何处罚加大

茅丝斗 2024-04-21 07:23:27

4月14日,河南郑州一女子发布视频称,两名醉酒男子出言并动手调戏其10岁女儿,女孩父亲上前理论后被几人围殴。

4月18日下午,新郑市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称,徐某辉、刘某刚等人聚餐饮酒后对林某女儿言语不当引发林某不满,随后发生肢体冲突。依法对徐某辉处以行政拘留13日,对刘某刚处以行政拘留11日,并处罚款500元。

警情通报

2024年4月14日21时41分许,新郑市公安局接到报警称:龙湖镇文昌路泰山路附近有人打架,民警迅速到场处置。

经查,4月14日21时许,徐某辉(40岁)、刘某刚(38岁)等人聚餐饮酒后,行至文昌路与泰山路交叉口时,偶通林某(40岁)等人。徐某辉酒后对林某女儿言语不当,引发林某不满,随后发生肢体冲突,造成双方不同程度受伤,伤者经送医救治后已出院。

目前,我局已依法对徐某辉处以行政拘留13日,对刘某刚处以行政拘留11日并处罚款500元,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新郑市公安局

2024年4月18日

这是行政处罚单。

后新郑市公安局又发布通报称,经调查,徐某辉酒后失德,主动挑起事端,涉嫌寻衅滋事犯罪。而不是猥亵儿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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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情通报(续)

关于4月14日21时许,在龙湖镇文昌路泰山路交又口发生的打架斗一事,经过公安机关密细致调查,现已查明,犯暴缘人徐某辉(40岁)酒后失德,主动挑起事端,涉嫌寻峰滋事犯,目前,徐莱辉已被我局

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指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公安机关将对各类寻衅滋事,打架斗,故意伤害,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全力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的社会治安环境。

新郑市公安局

2024年4月18日

目前已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第一个警情通报中,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徐某辉、刘某刚处以行政拘留和罚款。

第二个警情通报(续)中,经过深入调查后,发现徐某辉酒后失德,主动挑起事端,涉嫌寻衅滋事犯罪。依据《刑法》,对其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两个通报采用法律法规的不同,反映了案件侦办过程中对事实的进一步查清和定性的变化。从行政处罚转向刑事追究,体现了对违法犯罪行为的严肃处理。

该行为还可能构成猥亵儿童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三款【猥亵儿童罪】,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调戏猥亵行为受到女孩父亲的阻挡后,殴打女孩父亲而且是四个人一起打。

按以前和现在的正当防卫的说法,是不是前边是猥亵罪,而后殴打女孩父亲,故意伤害罪了。

因为以前正当防卫必须把正当防卫分成几个阶段。我没有找到正当防卫阶段的划分方式。正当防卫,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和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对不法侵害人所实施的制止其不法侵害且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损害行为,属于违法阻却事由。

不过如果女孩父亲挨打用刀杀伤殴打者,很可能定义为防卫过当。

如需了解更多相关法律条文,可咨询专业律师。如需了解更多案件信息,可关注相关媒体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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