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过《人民的名义》的都知道,易学习同志在正处级岗位干了二十多年,因为没有得到立春书记的认可,老易就算干得再好再出色也没能按例,晋升至下一个岗位。
可见,在体制内要阻止一个人的提拔还是挺好操作的,但反过来要晋升一个人,可就没有那么容易了,尤其对于越级提拔那就是更困难了,因为论资排辈仍是主流,是多年来形成的成熟且公平的一种模式。
大家能够接受的,还是正常的晋升程序,否则就会引起各方的强烈质疑,尤其是原来的下属变成了上级,这让人心理上和相处模式上,会在局部地区出现运转动荡。
任何一个副厅级领导,无一例外想更进一步,从而拥有更多的权限,以便更好地践行自己的一些执政理念,如果原本自己的囊中之物被人空降所截取,那难免不会滋生对抗心理。
一、正处直提正厅违规吗?
根据《公务员法》,一般情况下,正处晋升到正厅,中间还有一个副厅,公务员职级每一次跃升的点均需担任下一级职级至少是满两年,升正厅更是副厅要满三年。
如遇当年考核优秀,可减少半年,也就是说至少要两年半的时间,这是基本常识没错,大家都这样认为的,甚至有些基层地方还会对晋升加码,尤其是职级的限制。
不过,有正常渠道就会有绿色通道,换句话说,《公务员法》的“破格提拔”,就是一道缝隙,至于最终怎么用,需要各地级市出台政策予以细化,如此就合乎程序。
二、有无实际的地方方案。
山东省在《关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意见》中规定,提出了不少鼓励担当的措施,其中说得最多就是提拔与晋升。
浙江省在《关于激励干部干事创业治理为官不为的若干意见》中指出,要赏罚务必严明,不能是蜻蜓点水,必须得动真格。
江西省在《关于支持、保护和激励党员干部改革创新、担当有为的意见》中明确,要强化凭实绩用干部的用人导向和考核结果运用的“指挥棒”作用,同样也是创新。
以上概括一句话:对在下一级党政正职岗位上干事创业、实绩突出、特别优秀的干部,可以直接提拔担任上一级党政正职。
三、有没有实际的案例。
事实上,确有过这样的案例,从正处级直提正厅级,比如,北大的黄桂田老师,一个正处级干部,就直接被提拔成了山西大学的党委副书记,一个正厅级岗位。
只能说,这样的案例十年也不见得就有一个,何况只能发生在事业单位中,在行政系统,如此提拔怕是不妥也不行,行政系统的用人布局本来更看重历练、经验。
而且,如此一操作,必然会引起各方的持续关注,就像黄老师当年一样,需要做好各种解释工作,然后大众才知道,原来是如此呀!热闹之后就把事情给迅速淡忘。
又如,今年上海交大的二级学院院长,到华南农业大学担任党委副书记,也就是校长,同样是正处升为正厅,同样在高校。
同样今年7月,浙江大学能源工程学院院长高翔,空降至浙江工业大学任校长。再比如,去年8月,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书记余淼杰,空降至辽宁大学任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