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合村并居”是为了更好的集约土地发展,采取集群效应,改善农村居民住房生活条件,其目的性是好的,但是为何被一度叫停呢?还会再次实施吗?
‘合并村庄,整村上楼’是农村合村并居的主要表现形式,然而在一些地区由于“一刀切”,不顾农民意愿引起了很大的纠纷,从而叫停了整齐划一的合村并居。
然而,近日有媒体文章宣称农村合村并居将要再次实施,且1000户以下的村子会全面合并,那么是真的吗?首先我们要看到合村并居的背景如何,之所以实施“合村并居”,或者说是撤村并居,主要是两方面原因。
第一、解决地方负债问题
土地财政是近二十年来地方政府最主要的财政来源,可以说大部分地方政府都是以卖地维持发展额公共开支的。地方政府负债严重,欠银行的、欠企业的、欠个人的债务多不胜数。而国家一直在要求地方去除债务杠杆,城市已经无处可拆、无地可卖,所以就有了推进合村并居。
拆掉所有的小村子合并成大村子,从而腾挪出大量土地资源,要知道宅基地是建设用地,可以通过地票的形式拿到市场交易的,通过卖地解决债务问题。
第二、解决农村发展问题
穷则思变,农村发展落后,人口大量流出,村庄逐渐败落,由于村庄零散难以管理,同时闲置资源过多,于是采用合村并居的措施让农民集中居住、全部上楼,从而拉动房地产市场的繁荣,盘活农村土地资源,提高农民消费水平,这些不仅改善了农村的居住环境还增加了消费力度。
但是当下地方债务解决了吗?可以说没有,已经高达60万亿,主要的原因则是大量的房屋卖不出去,老百姓不买账了,不买账的原因则是农民收入增长过慢,没有钱消费。而且合村并居不仅没有增加农民的收入,还加大了农民的负担。
农民合村并居后就业无门、生活生产不便,最后的结果依然是出门打工,而合村并居的房子依然是长期空置,造成了严重的资源浪费,因而说合村并居再次启动时无中生有的事情。
当然,关于1000户或者是1500户的村庄撤并是有出处的,不过是对合村并居的规模的规定,一般集中居住区不得低于1000户乃至1500户,从而实现集中居住的目的。
虽然目前“合村并居”并没有再次大面积实施,但是小规模的拆村并居依然在推进之中,而这就要牵扯到村庄规划编制问题。根据中央文件规定,目前把村庄分为几大类,比如提升集聚类、特色保护类、搬迁撤并类。
而搬迁撤并类就是需要搬到集中居住的小区,而拆迁撤并类又细分三类农村。
第一类、人口较少
随着农民进城,越来越多的村庄成为了空心村,这样的村子可以说已经没有了建设的必要,而这些村子的村民也是希望能够获得拆迁,虽然补偿的较少,但是总归是一笔意外之财,而这样的村庄国家是大力推进撤并的。
第二类、环境恶劣
自然条件不好,不适宜村民居住,环境较为恶劣的村庄也是必须搬离安置的,以免发生如洪涝、地震遭受生命财产危害。
第三类、国家规划
在国家重大项目工程、军事设施建设等国防方面有规划的村庄,也是必须进行搬离的,当然,这个补偿费用是远远高于一般“合村并居”的,毕竟很多地区的农村房屋拆迁仅仅补偿几百元一平米。
最后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是搬迁还是不搬迁都要以农民意愿为准,要解决农村在合村并居后的长远发展,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例如江苏省出台额新版镇村布局规划编制就有要求,不得“大进大出”随意调整,不得因目标考核、降低建设标准等原因擅自减少数量;搬迁撤并类村庄应充分考虑村民意愿和后续可实施性。
政策无论怎么实施,如何改变,都要以人民利益为核心,合村并居同样是如此,不能把农民的宅基地拆了之后造成生活质量下降,只能越拆越好,否则就完全没有拆的必要了。
怎么看都像在坑农民[点赞]厉害
又变戏法捞钱
在南方山区地带,别说一个村还有1000户了,就是1000人的村都是少数的,更多的是个位数的人在坚守
任何形式的集中居住归根结底是拆迁问题问题症结或出现各种形式的集中改造等原因是补偿问题
其实偏远地方和人口少的地方征求村民意见,同意的话还是可以搬迁的,毕竟生活条件和医院学校购物交通都很方便
我觉的不合好。
解决收入与养老问题了吗?教育是不是与北京一样
是不是盖好一片房子,我们免费入住?
傻瓜,1000户还叫村子吗,
腾出来的土地它们想做什么[抠鼻]
恶心人的政策。在江苏苏北地区,农村拆迁安置房农民自己还要掏一半,在装修,看看谁愿意拆迁
怎么老想着从农民身上揩油
坑我的房子,补贴就几百一平!户口出去了又分不到房子
一千人的村庄也不多,更不要说一千户了
人不动,地不动,只是两村名只剩一个了,是这意思吗?
平原可以,山区丘陵不应该
谁告诉小编的?
湖南农村,东一户西一户,哪里搞的了
我这个镇十万多人,没有一条村有一千户,一个村委还差不多,
很多地方已经开始了
和平年代这是好事,战时村子集中就不好了!
前几年的 试点在山东,山东的试点在滨州,滨州的试点在惠民。然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