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结识张家慧,律师廖哲韬向宴请张家慧的中间人支付了1万元晚宴费。判决书显示,廖哲韬的行贿金额在律师中排名第二,达到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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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4日上午9点,海南省高级法院原副院长张家慧案在海南省第一中级法院一审宣判。案件判决书长达158页,有媒体报道称现场宣读时用了近一小时。
判决书显示,张家慧犯受贿罪、行政枉法裁判罪、诈骗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8年,并处罚金400万元。据海报新闻报道,一名旁听宣判的人员表示,法官问张家慧对判决结果是否认可,“她说不服”;“法官又问她是否上诉,她说她考虑一下再决定。”
据张家慧案一审判决书,2019年5月31日,海南省纪委监委专案组人员将张家慧带至省纪委监委第二办公区谈话室,当天对其进行了留置。审查调查期间,经组织反复教育,张家慧坦白了部分组织已掌握的受贿犯罪问题,后主动交代了组织未掌握的其他受贿犯罪问题。
新京报记者梳理判决书发现,张家慧主要通过其前夫刘远生、外甥刘磊和一些法官受贿;行贿人中律师占比超过一半,不少人为了与张家慧结交,经营多年。此外,张家慧会通过向承办法官打招呼、在审委会替请托方“代言”等方式干预案件走向,但并非所有司法人员都会买账,有的法官会直接回绝。
张家慧案宣判后,海南省委政法委官方微信公众号“海南政法”于12月11日发布了相关通报。通报称,纪检监察机关正会同司法行政机关对涉案律师有关问题进行处置;已对部分涉案法官和公职人员立案审查调查,部分涉案法官已被定罪处罚,其他涉案人员正在分类处置。
▲ 张家慧。图片/人民法院报
张家慧通过哪些人受贿?
公开资料显示,张家慧生于1965年,重庆万州人。她早年学的英美文学,1988年才改学法律;在西南政法学院(现西南政法大学)取得硕士学位后,曾在家乡法院短暂工作。
据《中国新闻周刊》报道,张家慧的前夫刘远生1966年出生,比张家慧小一岁,两人于西南政法学院读书时相识。1990年1月,张家慧、刘远生登记结婚;两年后,夫妇俩作为高学历人才被原海南中级法院(现海南省第一中级法院)一同引进到海口。1995年,刘远生因故离开法院,与一名律师合作成立了咨询公司,投身商海。
▲ 张家慧丈夫刘远生。图片/新京报我们视频
移居海南12年后,2004年9月,张家慧调入海南省高级法院,出任审判监督庭副庭长。从判决书披露的情况看,这里是张家慧受贿生涯的起点。
但新京报记者统计发现,判决书提到的37名行贿人中,只有少数人直接认识张家慧;通过刘远生请托的有24人,接近2/3。基于刘远生横跨法律圈、商业圈的独特身份,找到刘远生的既有律师,也有企业老板;此外,刘远生还曾担任海南省政协委员、省政协常务委员(均已免去),与之同届的海南省政协委员也曾托其帮忙。
比如2013年,海南省政协委员、海南金裕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洪娟找到刘远生,请张家慧关照其代理的一起合同纠纷案,事成后送了刘远生20万元。2016年,海南省政协委员、商人詹汉钦找到刘远生,希望张家慧为其弟弟的股权纠纷案提供帮助,如愿后,詹汉钦给了刘远生10万元。
▲ 2020年1月,海南省政府官网转发免去刘远生省政协常委职务的决定。海南省政府官网截图
公开信息显示,2017年3月,张家慧、刘远生办理了离婚手续。但两人此后似乎并未分居,刘为张充当行贿、受贿中间人的角色也未改变。比如2018年,一位律师通过刘远生向张家慧请托,刘远生两次收钱后都告知了张家慧;2017年后,张家慧几次受贿并把钱放到家中的保险柜内,之后让刘远生处理。
除了刘远生,张家慧的外甥刘磊也是为她请托、行贿牵线的重要人物之一。据《中国经营报》报道,刘磊在刘远生实际控制的多家企业任职,其妻子为海南省某检察院检察官。判决书显示,通过刘磊请托的行贿人共5人,行贿犯罪事实共10件,其中一件刘远生亦有插手。
从张家慧、刘磊等人的证言来看,张家慧对这个外甥非常信任,有时刘磊不与张家慧商量,就可以答应为请托人办事并收钱。比如2018年,一名行贿掮客给了刘磊50万元,希望张家慧在一桩合同纠纷案中帮忙。刘磊应承下来后才告诉张家慧,张家慧也为此与承办法官打了招呼。
刘远生、刘磊之外,为张家慧与行贿人穿针引线的还有其下属、前下属。
海南高院退休法官张明安是一个值得注意的角色。判决书显示,2006年张家慧第一次受贿,彼时,她刚担任海南高院民一庭庭长不久。而张明安正是那起请托案件的二审承办法官,合议庭后来根据审委会和张家慧的意见,形成了有利于请托方的判决。
2016年,已经退休的张明安开始为张家慧与行贿人牵线。判决书显示,张明安为亲家母黄银娥向张家慧请托,以解决黄公司的一起借贷纠纷,事成前后送了两次钱,共计120万元。
此外,海南省某法院法官宋长清、海口市琼山区法院原副院长王兵、时任海南省高级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黄位国等人,均为张家慧介绍过行贿人。其中,宋长清与张明安相似,曾担任张家慧请托案件的承办法官,照张家慧的意思做出了有利于请托方的裁判;王兵经常与张家慧夫妇打麻将、吃饭,在一起请托、行贿案件中,其还以掮客身份收受了400万元好处费,其中200万元用于向张家慧行贿,自己得利200万元。
哪些律师曾向张家慧行贿?
据新京报记者统计,37名行贿人中包括律师18人;另有一人以某公司股东身份行贿,但同时兼有律师执业资格。公开信息显示,18名律师中,2人曾为海南省政协委员,包括赵建平、陈洪娟;5人曾在海南省律师协会任职,包括张杰、李永涛、吴镇、涂显亚、廖波。
多名律师中,履历最丰富、与张家慧接触最多的律师之一为涂显亚,今年56岁,土家族。依据涂显亚担任独立董事的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商资料,早在1988年,涂就担任原海南中级法院经济庭审判员,4年后下海做起了律师。张家慧案发前,涂显亚已是海南方圆律师事务所主任、海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海南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主攻债权债务、合同法、公司法等领域。
另一名参与行贿的海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为吴镇,海南省文昌市人,毕业于中山大学法律系。海南大华园律师事务所官网显示,这名“70后”律师为该所主任、首席合伙人,还曾获得海南省优秀律师、海南省诚信律师等称号。
2020年12月12日,新京报记者在海南省律协官网核验后发现,该网站内涂显亚、吴镇的信息已删除,两人的副会长职务已由他人替换。
▲ 向张家慧行贿的37人中,有18名律师。图片/新京报动新闻
新京报记者检索发现,上述18名律师中多人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为张家慧的校友。比如涂显亚为该校1985届毕业生;海南衍信律师事务所律师王琳,为该校2002届毕业生;海南经和委律师事务所律师丁馨,为该校1983届毕业生。
据一名与丁馨同级的西南政法大学校友回忆,大学时期,丁馨是个“非常淳朴的小女孩”,到海南当律师后“据说很发达”。另一名以企业主身份行贿的律师邱代伦也是西南政法大学毕业生,据上述西政校友回忆,邱代伦不时会被母校请回演讲,给人留下的形象“也是刚直不阿,从来不拉关系”。
或许因为校友的关系,张家慧与一些律师的关系较为亲近。
判决书显示,2013年至2019年,涂显亚连续七年春节到张家慧家拜年,张家慧从海口佳宝花园搬到水云天小区,涂显亚也跟着过去。每次拜年,涂显亚都会送上20万元,累计140万元。但2016年之前,涂显亚并未向张家慧请托案件。
2017年下半年,西南政法大学毕业的律师丁馨也曾请张家慧关照其代理的案件,后裁判结果部分支持了丁馨当事人的诉求。据判决书中的丁馨证言,2018年下半年,张家慧约丁馨喝茶时抱怨法官难当、收入低,丁馨立即明白,张是不满其没有表示感谢。几天后,丁馨给张家慧送去了一个塑料袋,里面装了10万元。
除了这些本就与张家慧相识之人,其他律师想要搭上张家慧这条线并不容易。
比如海南瑞来律师事务所律师童天行,认识张家慧前,他与刘磊就是朋友。据判决书中刘磊的证言,早在2013年,童天行就曾通过刘磊送钱,请张家慧关照其代理的案件,但裁判结果并不如愿。这件事后童天行并未要求刘磊退钱,为后续请托留下了余地。
2017年,童天行再次通过刘磊请托张家慧,并送去5万元好处费。这一次,他终于在刘磊的介绍下结识了张家慧,此后经常与张家慧一起打麻将。
▲ 一段网传视频中,张家慧在打麻将。图片/新京报我们视频
海南律师廖哲韬是通过海口中院民二庭副庭长李燕结识张家慧的。李燕是廖的湖北老乡;2014年,张家慧曾向李燕打招呼,要其关照一个案件。
据判决书中的李燕证言,2019年3月,李燕安排了一场晚宴,以介绍廖哲韬夫妇结识张家慧;李燕还称廖哲韬妻子家有个案件在海南高院,希望张家慧关照。据廖哲韬妻子的证言,2019年4月,她开着一辆红色奔驰车,把两个装满钞票的拉杆箱送到张家慧居住的水云天小区。2019年7月,廖哲韬再次约李燕吃饭,并向李燕支付了此前宴请张家慧的费用1万元。
判决书显示,廖哲韬的行贿金额在律师中排名第二,达到300万元。
张家慧收了律师多少钱?怎么收钱?
判决书显示,张家慧被认定的60多起受贿犯罪事实中,仅2起涉及的请托案件为离婚官司,其他绝大部分为商业案件,标的额从200万元到数亿元不等。在北京律师范辰看来,此类商业案件标的额足够大,涉案人才有行贿的动力。
在30起行贿人为律师的请托案件中,律师代理费从6万元至1200万元不等,且近半数案件的律师为风险代理——案件裁判结果出炉前,律师仅拿很少的代理费;案件裁判结果出炉后,律师再按法院裁判金额、实际执行金额的一定比例抽成。这种代理模式,有时会让律师产生更大的胜诉动力、行贿动力。
比如海南方圆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永涛代理的一起债务纠纷案,委托双方约定按执行到案款的30%支付代理费。判决书显示,李永涛通过刘远生给了张家慧50万元,自己最终拿到1022.7万元风险代理费。
据新京报记者统计,在这些律师请托的案件中,张家慧的受贿金额从5万元到300万元不等,多数情况下在10万元到100万元之间,总计1905万元;加上涂显亚春节时的礼金,共计2045万元。从比例上看,贿金大多只是律师费的小头。海南天皓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杰代理的一起案件是少有的例外,那起案件中,张杰只拿了6万元代理费,却给了张家慧10万元请托费。
就像影视剧中的情节,不少行贿行为发生在相对私密的场所,比如张家慧、刘远生居住的水云天小区会所、水云天咖啡厅等。
公开资料显示,“水云天”是海南唯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地产项目,这家公司由刘远生注册成立并实际控制。2005年前后,张家慧刚刚调任海南高院不久,刘远生便携“水云天”项目进军房地产业。
根据2019年11月张家慧案联合调查组发布的通报,刘远生曾将水云天小区一栋滨湖建筑的一层、二层作为公司办公室,并在三层设置会客厅、餐厅等,不对外营业,张家慧、刘远生不时在此宴请客人。判决书也多次提到,张家慧在会所内与人打麻将。
在《中国新闻周刊》的报道中,这家会所外湖泊环绕,绿树成荫,会所内餐饮、娱乐设施一应俱全,还有一座露天泳池。
▲ 多起行贿行为的发生地水云天小区。这里也是刘远生多家公司的注册地。图片/新京报我们视频
除了水云天小区会所、水云天咖啡厅等,张家慧本人偶尔会在酒店停车场、茶艺馆停车场、饭店甚至路边接受贿金。
判决书显示,2013年,张家慧为律师王琳的一起合同纠纷案提供帮助,事成后,王琳约张家慧吃饭,并给了张100万元。张家慧司机的证言称,那天他在饭店停车场内等待张家慧,王琳先在汽车后备厢放了一个纸箱。纸箱里实际就是贿款。
判决书还显示,2017年,律师张阜将一笔20万元的贿款放进黑色纸袋,通过一名法官中间人,以“土特产”的名义送进了张家慧在海南高院的办公室。
不仅张家慧本人,少数请托案件的承办法官也会收到行贿款。比如2018年的一起股权转让纠纷案中,海南高院承办法官徐正伟称刘磊给过自己一个行李箱,里面装了100万元现金,但其他当事人证言中均未谈及此事。2017年的另一起股权转让纠纷案中,海南高院法官吴素琼按照张家慧的嘱咐,支持了涉事公司的查封申请,刘磊送给吴素琼30万元,但事后吴素琼将钱退回。
依据张家慧供述、刘远生证言等材料,有9笔、共计1010万元贿款被放进了张家慧家的保险柜,主要用于“水云天”项目的开发或家庭日常开支。此外,刘远生收到的部分贿款,张家慧让其自己处理;刘磊收到的部分贿款,也按照张家慧的意思自行保管或使用。
张家慧如何影响案件裁判结果?
新京报记者梳理判决书发现,张家慧干预的60多起案件中,承办人员按照其意思办理的案件有28起,其中大部分改变了裁判走向。
比如2013年,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下称“海医附院”)的两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判决书显示,2012年底,张家慧收了100万元,受海医附院代理律师王琳请托干预此案。当时案子正在海南高院二审,张家慧要求承办法官到其办公室听取处理意见,以最大限度减少海医附院的财务负担。
依据案件承办法官、合议庭成员证言,法官们对两起案件形成了两种不同意见,其中多数意见为驳回海医附院上诉。但张家慧并不同意,要求合议庭按照她的意见重新合议,并报其审批。最终,两起案件在张家慧的干预下做出裁判,相较于一审,海医附院少支付工程款及违约金约1320万元。
▲ 2015年4月,张家慧做客海南某法治节目。图片/人民法院报
为了帮人办事,一些案件被提上审判委员会讨论时,张家慧也会以审委会成员身份发表有利于请托方当事人的意见。
依据判决书,2013年,张家慧受海口如山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请托,向相关案件二审承办人、海南高院法官贺莺打招呼。据贺莺证言,合议前,张家慧就询问过该案情况,贺莺当时的意见是维持原判;但张家慧不同意,认为应该撤销一审判决,并让贺莺“回去好好考虑”,贺莺最终坚持了自己的意见。后来,如山公司案被提上审委会讨论,张家慧发表了有利于如山公司的意见,修改并签发了支持如山公司诉讼请求的判决书。
据新京报记者统计,类似的、由张家慧在审委会上替请托方“代言”的案件共有8起。
对于另外一些案件,张家慧也曾亲自过问,但因为案件结果本就有利于张家慧的请托方,所以她初次了解情况后便不再干预。记者梳理发现,这类案件约有20多起。
此外,张家慧还试图对一些案件施加影响,但由于案件承办法院领导、承办法官的拒绝,最终没有成功。
比如2017年,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有一起案件在三亚中院二审,张家慧受到金螳螂公司请托后,要求时任三亚中院副院长陈恒、院长李庆关照。陈恒、李庆的证言显示,他们在电话中答应了张家慧的要求,但实际并未向合议庭成员打招呼或过问此案。最终,该案二审驳回了金螳螂公司的上诉,维持原判。
除了这种表面答允的情况,也有案件承办法官直接拒绝张家慧的“关照”要求。比如海南高院法官祁永杰、海口中院法官郭朝阳、海南高院法官刘彦贵等。
判决书显示,2016年,南通长城建设集团公司海南公司两次托请张家慧关照相关案件,张家慧找到刘彦贵后均遭拒绝。刘彦贵第二次向张家慧表达不同意见时,“感觉张家慧不太高兴,但没明确反对”。
公开信息显示,刘彦贵曾任海南高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海南高院执行局处长。在张家慧案涉及的多名法官中,他是最具冲突性的一人。判决书显示,2013年至2017年,张家慧曾5次向刘彦贵打招呼,请其关照受请托案件,刘彦贵的表现不尽相同。
比如2013年的海医附院案件中,作为承办法官的刘彦贵被张家慧叫到办公室,并按照张家慧的要求重新合议了案件。但在2016年与南通长城建设集团公司海南公司相关的案件中,他两次拒绝了张家慧的请托。
2017年,张家慧再次找到刘彦贵,要求其在陕西省建筑路桥工程公司的合同纠纷案二审时关照该公司。这一次刘彦贵没有明确拒绝,将案件发回重审。
到了2018年,刘彦贵开始为张家慧介绍请托对象。那年上半年,他帮一家公司及其代理律师找到刘磊,通过刘磊给张家慧送了50万元,请张关照请托人的案件;下半年,刘彦贵又为律师朋友胡田牵线,通过刘磊送给张家慧30万元。
▲12月4日张家慧案一审宣判当天,张家慧诈骗案的被害人代理律师接受新京报采访。图片/新京报我们视频
张家慧案一审宣判后,引发舆论广泛关注。12月9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评论文章《张家慧案被曝37名行贿者:斩断徇私枉法利益链》。文章表示,处于重要岗位、关键环节,相关监督和制度漏洞为其提供了寻租空间;另一方面,执法司法领域背后的人身权利影响、巨大的经济利益让很多案件当事人、司法掮客趋之若鹜,想方设法“围猎”司法人员。
12月11日,中共海南省委政法委官方微信公众号“海南政法”发布了关于张家慧案件有关问题的通报。通报称,纪检监察机关正在会同司法行政机关,对涉案律师有关问题进行处置;已对部分涉案法官和公职人员立案审查调查,部分涉案法官已被定罪处罚,其他涉案人员正在分类处置。
新京报记者 吴小飞 张惠兰
编辑 滑璇
校对 吴兴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