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一些绝迹很久的动物会再次出现?是避开人类,还是起死回生?

踏雪寻梅意 2024-09-04 21:24:56

信息来源于The Conversation,The World Economic Forum。

灭绝动物重返地球

近年来,许多曾经被认为已经灭绝的物种似乎死而复生了,就像是僵尸电影一样不可思议。

比如前几天我刚写过的在峨眉山被重新发现的峰斑林蛙,它的首次发现就是在1965年,然而此后就不见了踪影,被科学界认为是已经灭绝了;我们熟知的朱鹮曾经也被认为已经灭绝;1983年最后一次被人类发现的台湾云豹(Neofelis nebulosa brachyura),在2013年被正式宣布灭绝,但在2019年又重新被发现了。

还有一些时间跨度更久的案例,比如2019年,曾被认为已经灭绝了一个世纪的费尔南迪纳岛加拉帕戈斯象龟(Chelonoidis phantasticus)再次被发现,它的最后一次被记录已经是1906年了。

这些重新发现表明,我们可能对世界上一些最稀有的物种知之甚少,但它们也提出了一个问题:物种是如何被宣布灭绝的。

如何定义灭绝?

我们现在一般依靠世界自然保护联盟红色名录整理了全球受威胁物种名录,来衡量物种灭绝的相对风险。

红色名录有一套标准来确定物种的受威胁状态,简单来说就是:在适当的时候(调查应在适合分类单元生命周期和生命形式的时间范围内进行),对已知和/或预期的栖息地进行详尽调查,在其历史分布范围内未能记录任何个体。

这样的情况下,才会被列为“灭绝”。

考虑到所有需要的证据,任何物种被宣布灭绝都是令人惊讶的。标准表明,要了解一个物种是否灭绝,我们需要知道它过去在做什么。在特定时间和地点的目击事件构成了我们对该物种生存的了解,但是当一个物种变得稀有时,目击事件就会越来越少,以至于人们开始怀疑该物种是否仍然存在。

人们通常使用自最后一次发现以来的时间作为可能性的衡量标准来判断一个物种是否已经灭绝,但最后一次的发现只是相对人类来说,很难刚好就是该物种的最后一个个体或实际灭绝的日期。

对于任何多年未见的物种,人们往往会默认其已经灭绝。

隐藏起来或未被发现

重新发现这些曾被定义为灭绝的动物的形式又很多,可能是对有对活生生个体的直接观察,也有照片、脚印、抓痕和粪便等间接证据,以及对目击者的口头采访。

但这些不同的证据并不都具有同等的价值,我们需要去确定哪些是真实的目击事件,哪些是虚假的,这使得使得宣布灭绝变得复杂。

而物种“重新发现”这一概念可能会使事情更加混乱。重新发现意味着某些东西丢失或被遗忘,但该术语往往给人一种印象,即某个物种死而复生。实际上它们一直都在,只是人类没有发现它们。

一个物种很可能会存在多年而不被人类发现,这点从我们人类总是源源不断地发现新物种就能证明。人们只是因为多年未见某个物种,于是就产生了对该物种是否已经灭绝的假设,这实际上不太严谨。

但没有办法,人类不可以探明自然界的每个角落,出现这样的“失误”是难以避免的。人类研究动物需要各种定义和假说来开展,如果要等到所有情况都确定真实可靠再开展研究活动,那研究将会停滞不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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