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王子扬)7月25日,拉萨啤酒母公司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西发”)发布公告称,针对嘉士伯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士伯公司”)要求返还拉萨啤酒分红以及支付资金占用一案,公司收到法院民事判决书,嘉士伯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被驳回。
2024年3月12日,ST西发收到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发送的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民事起诉状等材料。嘉士伯公司作为原告向拉萨中院提交了民事诉讼状,主要请求为:判决ST西发作为被告之一向西藏拉萨啤酒有限公司(简称“拉萨啤酒”)返还依据2018年分红决议所分得的款项9500万元;同时作为被告之一支付9500万元的资金占用费,以9500万元为基数,自收到款项之日起至2024年2月21日,9500万元的占用费暂计约2464.4万元。
嘉士伯公司还在3月11日向拉萨中院申请财产保全。3月15日,ST西发收到拉萨中院民事裁定书,法院驳回嘉士伯公司的财产保全申请。4月1日,公司收到拉萨中院民事裁定书,嘉士伯公司不服裁定,向拉萨中院提出复议申请,但被驳回。
事实上,嘉士伯公司、ST西发均为拉萨啤酒股东,各占50%股份。据2023年6月8日ST西发公告,道合公司与嘉士伯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将嘉士伯公司持有的拉萨啤酒50%股权转让给西藏道合实业有限公司,纠纷由此而起。
ST西发认为,嘉士伯公司向任何第三方转让持有的拉萨啤酒公司50%股权的行为,应得到其书面同意,但嘉士伯公司未取得其书面同意。上述股权转让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约定,无效或应被撤销,对其在拉萨啤酒公司的股权利益构成侵害。
编辑 李严
校对 穆祥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