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毒不食子。一个父亲,因为喝了酒,居然跟女儿发生关系,这是猪狗不如的行为,暂且叫他奇人F吧。为了还原事情的真相,还是采用第一人称的叙述方法。---------我家兄弟四个,我排行老四。因为家里穷,我从小未上过学,成年后一直在外打工养活自己,接近四十岁了还是光棍一条。有一年,我在常州打工时认识了一个女人。她说是湖北人,离婚后独自一人来江苏打工。我们在一个厂里上班,下班后她经常照顾我的生活。为了表示感谢,我就请她吃饭,节假日带她去诳恐龙园,还给她买衣服。一来二去,我们两人有了感情。等她发现自己怀孕后,我们商量先到我老家去把孩子生下来,因为用常州挣的钱,到相对贫困的老家生活,足够让我们过上好日子。女儿生下以后,我们都非常珍惜,精心呵护她的成长。等到女儿上学,我便和村里一帮酒鬼经常在一起喝酒,在家陪她的机会越来越少。我的老家民风淳朴,喜欢饮酒,而且酒量都特别大。一般情况下,我中午能喝一斤,晚上再喝八两,就固定的几个人,相互邀请,转着磨喝到东,喝到西。大多数情况下,我上午是清醒的,下午和晚上基本上晕晕乎乎的。每次回家,总看到老婆抱着手机,有时还哈哈笑出声音。等到女儿五年级的时候,有一天晚上,我回家后怎么也找不到老婆了,女儿告诉我,说妈妈走了,她再也不要我们了。从此以后,只剩下我和女儿相依为命。---------我家共有两个卧室,女儿有一个单独的房间,但没有装空调。去年暑假,天气特别热。每到晚上,女儿就到我的房间里来休息,有空调。女儿与我特别亲热,她睡觉时喜欢把头埋在我的胸前,把腿架在我的身上,我也非常享受这种父女情深的日子。有一天晚上,我酒有点多,回家已经很晚了。我感觉口干舌燥,到处找水喝,进到房间发现女儿已经睡了,只穿了一条睡裙,白花花的躺在席上,我直勾勾地盯着,脑袋轰的一下,一片空白(此处省略二百字)。当时女儿14岁,已经发育了。我没敢插进去,就在外面泄了。有了第一次,后面又发生过三次,一共四次。我都是一碰就泄,没有进去。等我酒醒后,我非常后悔,觉得对不起女儿,怕影响她以后的生活。所以下决心把酒戒了。实在想喝,就弄个一小杯过过瘾。今年暑假,警察抓到我,说我犯了强奸罪。这事已经过了一年,就我和女儿两个人的事情,警察怎么会知道呢?---------奇人发问,只得我来回答了。我问他,你女儿平时跟谁最亲?当然是我了。除了你,还有谁呢?一个是她的班主任,女儿说,班主任喜欢她,把她当闺女看待。另一个是她三妈,也就是我的三嫂子。她三妈原来在银行工作,我有三万块钱存在她那儿。平时我不在家,女儿主要在三妈家吃饭。你与女儿有了关系之后,还能在一起生活吗?一直在一起生活,没有什么区别呀。怎么可能没有区别,女孩子被性侵,最大的伤害来自内心,会有心里阴影,更何况还是她的父亲干的,所以,她肯定会寻找倾诉对象,当然是她最信任的人。你是说,女儿会把这件事告诉她的班主任或者她的三妈?当然会的,不然,警察怎么会抓你。可是,我都是泄在外面的,这个也犯罪?关于强奸罪,刑法上有几个流派,分别是接触说,插入说,射精说等等,我国采用接触说,也就是说,只要性器官接触了就构成犯罪。更何况你女儿当时只有14岁。我国刑法规定,与未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即使同意的,也构成强奸罪。奇人F再不作声。---------大家说说,究竟是班主任还是三妈报案的?我认为三妈报案的可能性更大。就这种连亲生女儿都敢QJ的人,奉他一个奇人轻了,简直禽兽不如。#秋日生活打卡季##寻找热爱表达的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