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申请执行人杨春艳与被执行人卓艳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邹城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鲁0883民初5717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并由本院立案执行,执行案号:(2022)鲁0883 执恢271号。因被执行人未履行还款义务,现申请执行人杨春艳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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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信息
被执行人:卓艳虎,男,1986年11月23日出生,汉族,住邹城市峄山镇东庄村74号,公民身份号码:37088319861123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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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依据
山东省邹城市人民法院(2018)鲁0883民初5717号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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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标的
20860元本金及相应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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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赏金额
凡提供被执行人卓艳虎的可供执行财产线索(不含法院已掌握的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承诺,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5%奖励举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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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方式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之前。
本院将对举报人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17553707280
联系人:孟法官
特此悬赏公告!
来源:邹城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