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一村民私自建桥并收费,导致一家十八口被判刑,此事引发了持续不断的争议。
争议的焦点在于该村民私自建桥的真正动机,究竟是为了方便村民,还是为了收费牟利?这关系到此事的性质。
据建桥者称,他们一家自小在河边生活,由于河的存在,村民日常通行十分不便,因此他们产生了建桥的想法。在2014年,他们用十三条铁皮船搭建了一座简易的固定浮桥,并实行自愿缴费制度,以便收回成本。然而,在2018年10月,当地水利局以非法建桥为由,对该村民进行了罚款,并拆除了浮桥。
然而,在2019年2月,建桥者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刑事拘留,其全家18口人亦因此受到牵连,被判刑。
这一事件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争议。目前,当地村民已发起申诉,吉林白城中院也宣布对该村民的申诉进行立案审查。
现在的情况是,原本私建的浮桥已被拆除。据洮南市交通运输局工作人员透露,他们将在振林村附近建设一座便民桥,预计在秋收前完成。
然而,有知情人透露,建桥的河流在枯水期时,过往的车辆本可以从河床通行,因此建桥的目的可能是为了收费牟利。同时,建桥者为了收费,挖断了原本可以通行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