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莫力达瓦到北京

京法网事 2024-09-19 14:22:09

前年,我家乡的内蒙古自治区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法院邀请我为法官们作一次“职业归属感”的讲座。当我走进三千多平方米的法院办公楼,坐在宽敞明亮的大会议室,看着年轻的一代法院人,不由感慨万分。

法官,属于我们共同的称呼。而这个称呼,承载了我太多的回忆和情感。

1982年,于颖在内蒙古自治区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法院门口拍照留念。

1979年,正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的第二年,我从旗委机关转战到刚刚恢复的内蒙古自治区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法院,这一晃已经四十多年了。至今,我仍然珍藏着一位老同志赠送的两本书,它们就像我的法律启蒙老师。一本是1953年由当时绥远省人民法院编辑出版的《业务学习参考资料(苏联司法介绍)》,另一本是1956年出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规选集》。我的法官生涯,就这样在两本书、三间砖瓦房的办公室、二十几位同事的陪伴下,悄然拉开了序幕。

于颖的法律启蒙工具书之一。

想想那时候的工作场景,与现在几乎无法相比。当时法院仅有三间砖瓦房,还是跟交通科连在一起。刚进法院时民法通则尚未颁布,法学专业人才更是凤毛麟角,同事中只有一人毕业于司法学校。就是在这样艰苦的条件下,大家凭借着正义感和良知,为人民群众解决了一个又一个难题。

后来,通过成人高考,我考进了内蒙古大学法律系干部专修班,毕业后到原呼伦贝尔盟中级人民法院工作。1987年左右,前苏联与我国边境贸易纠纷时有发生,我带领经济庭同事去满洲里调研。这次调研我接触到了国际贸易中很多具体问题,包括之前很少耳闻的贸易术语,也深感涉外法治建设迫在眉睫。

1990年,我离开家乡,踏上了前往北京的旅程,随后被安排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经济庭工作,开始接触到更多类型的合同纠纷。比如货物海空运输、信用证结算与担保等案件。其间我审理过一起某银行为涉外建筑工程合同出具保单纠纷案。案情并不复杂,但“外交无小事”,恰逢几位外国同行前来观摩庭审,这对我们提出更高的要求。一纸裁判说来容易,但为了实质化解矛盾,维护好中国企业的海外合法利益,我们最终通过调解化解了纠纷。

于颖(中)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担任审判长开庭后,与观摩庭审的国外法官合影。

后来我在北京高院工作期间,曾到澳大利亚和法国交流,当时我们准备了一个课题,就是中国法院的调解制度。其实调解制度自古就有,现代意义上的法院调解在解放区就已经发展起来了。令我意外的是,国外同行对中国的法院调解非常感兴趣。在法国,商事法院的法官提出了很多问题,诸如“法官调解会不会失去法官的威严”“法官的调解与民间调解的区别”“法官调解是否会受到约束”等等。出国交流让我了解到了不同法系下法官处理案件的理念和方法,更见证了中国传统法治思想、中国法院调解制度走向世界,在为全球治理提供中国智慧、中国方案的过程。

如今再走进人民法院,映入眼帘的是现代化的法院建筑、智能化的硬件设备,法官也更加注重庭审的规范化。党的十八大以来,作为一名退休法官,我深切感受到法治在中国社会的根深叶茂,法官队伍的整体素质也得到了显著提升,在我家乡的莫旗法院,70余名审判人员中,就有50余人是法律专业出身。

于颖(一排左四)应邀回到内蒙古自治区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法院参加讲好中国故事活动,与法院干警合影留念。(资料图片)

回首往昔,作为共和国同龄人,我的成长伴随着整个改革开放的步伐。我见证了人民司法事业的蓬勃发展,也感慨当初对法律懵懵懂懂的我,凭借着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维护公平正义的信念,没有出现人为的错案。直到退休,我无愧“法官”这一称号。

来源:人民法院报·4版、最高人民法院公众号

口述:北京高院退休法官 于颖

实习记者/整理:杨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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