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多年前,我公司一直从国外进口化学制品,其中就有日本。那个时候,国家对进出口贸易管理比较严格,不是所有公司都可以直接做生意的。只有授予进出口权的公司,才可以对外签合同,从事外贸业务。我们公司的化工进出口贸易,要通过中化、五矿等专业贸易公司代理。
有一次,小鬼子提出要涨价。我们和代理公司商量了对策,坚决不同意涨价,因为供货商不止鬼子一家。于是决定与鬼子谈判。我作为公司授权的全权代表,参加了三方谈判。
谈判过程中,小鬼子十分傲慢,甚至说我们没有权力谈价格,这只是他们与代理公司之间的事情!
我义正词严地告诉小鬼子:第一,我们公司是进口商品的最终用户。开信用证、付款,都是我们公司,代理公司只是负责签约、通关等进口事宜。价格合不合适,是最终用户说了算。所以谈价格,我们当然有权利!第二,代理公司是我们的代理,是我们的选择。(言外之意,我们也可以选择别的公司做代理)。第三,我们是长期用户,价格不能说涨就涨。第四,我们的供货商不止你们一家,还有很多渠道。最后,谈判不欢而散。
紧接着,我们和代理公司一起,邀请意大利、德国的化工公司,做了询价谈判。一来是造势,二来也是为更换供货商做准备。
结果,鬼子涨价未果。但是,我们心里一直对他们的傲慢无礼憋着一口气。
说来也巧,机会很快就到了。一周后,鬼子的一单货到港后,我方的开证行中国银行让我们审核鬼子提交的运输单据。结果发现,他们把原产地证书写着“产地:韩国”。我毫不犹豫地给中国银行发了传真,说原产地与信用证条款规定不符,我们拒付。
鬼子在北京的代理收到银行通知后,马上明白是我们在“找茬”报复。屁颠屁颠地上我公司解释,并说代表他们的课长,对上次的傲慢无礼表示道歉。我说:“原产地证书的事与上次的谈判没有关系。这货不是我们要的,肯定不能支付。”鬼子代理解释说,货都是从日本本土发的,产自日本,上打单子的时候弄错了。我话锋一转说:“至于上次那次谈判,你们确实太无礼了。你们课长应该当面道歉!”“嗨!应该应该。我们课长也说了。他要请你们吃日本料理,并当面道歉。如果你们有时间,就在今天晚上。”一看火候差不多了,我们经理出来唱红脸,说:“给你们两天时间,认真核实一下。到底是发错货了,还是打错单子了。尽快答复我们。
最后,鬼子课长请我们吃了日本料理,生鱼片、大龙虾、日式河豚。反正都是很贵的东西。吃饭前,课长弯腰90°向我们正式道歉。
从此以后,这家公司对我们总是毕恭毕敬,再也没敢造次!#长文创作激励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