辣眼睛!男子音乐节借酒发疯,脱裤子扑倒女生猥亵,最后结果舒适

老百的姓那点事啊 2024-10-06 16:10:39

十一小长假马上就要结束了,不知道各位看官老板,玩的尽兴吗?对于马上即将结束的假期是不是还余兴未尽呢?这个假期友友们都干了什么值得纪念的事情,吃了那些难忘的美食,或者又去了那些流连忘返景区,反正小编是命苦在老家种了五天的大蒜[我想静静][我想静静][我想静静]。

哦!对了,这么美好的假期没有酒就不算完美的假期,酒是粮食精,越喝越年轻,节假日约三五知己,把酒言欢,一醉许风流,千杯解千愁,何尔而不为呢!

和朋友欢聚一堂本是兴幸事,但有些人借酒耍酒疯,闹事就没有酒品了,如果再做点下流的勾当就更加的无耻龌蹉了。

这不国庆假期期间,10月5日,一男子在浙江温州大麓青年音乐节现场,借醉酒耍酒疯,更更过分的是男子还当众脱掉裤子,扑倒女生猥亵。

从网上发布的视频可以看到当天是下了雨的,男子不但耍酒疯撒泼打滚,据目击者描述男子还骚扰其他人,砸酒瓶,后来就越来越过分,到最后直接脱了裤子,扑倒现场的女生猥亵,小编真的想大嘴巴子抽他。

这是借酒找便宜,吃女生“豆腐”啊!妥妥的流氓畜牲”,这也是一些“流氓”惯用的伎俩,以为假借喝多了就可以胡做非为,上下其手了,其实女生最看不起的就是这种男生。

多行不义必自毙,男子的这一行为也遭到现场多名保安的“招待”,最后被像抬“死狗”一样的被保安用担架抬走,这就叫自食恶果,虽然最后的处理结果视频里没有说,小编想他应该也得到了应有的惩罚,希望他以此为戒,以后好好做人。

在这里小编想给大家说一个人在公众场合,无论是有没有喝酒,都要遵守公序良俗,法律法规,道德准则这是做人最基本的素质和底线。

像该男子这种行为,借酒发疯猥亵女生,扰乱公共秩序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是要行政拘留并处罚金的,这是一辈子的污点,以后的就业各方各面都受影响的。

不知道大家还记不记得4月份有一个妙龄女子在海南三亚湾,裸体张开双臂一丝不挂的认人拍照,拍视频,引无数人围观,尤其是现场还有未成年,儿童。

女子的这一行为也在网上引起了大家的议论和谴责,无独有偶,在今年年初的时候,在云南洱海也有一个女子,在众目睽睽之下,赤身裸体的到洱海里游泳,给当地造成了不小的负面影响。

为此女子也得到了应有的惩罚,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处罚,这样做真的对己对人好吗?小编说这么多,就是想提醒大家在公众场合,最基本的素质教养和法律责任还是要遵守的。

就拿这个男子行为,多喝了几瓶“马尿”就借酒耍酒疯的行为,不仅会有损自己的形象,更会给社会带来负面影响,自己也会得到法律的制裁。

再有这个视频被自己的家人,朋友,同事看到,你在大家心目中形象也会大大的打折,降低,久而久之大家都会慢慢的远离你,得不偿失啊!

最后的最后小编想说在公众场合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不可取,喝酒闹事更不可取,喝酒不是你闹事的理由,更不能成为你逃脱法律制裁和道德谴责的理由。

小饮怡情,大饮伤身,衣穿八分暖,饭吃七分饱,酒喝三分好,少喝酒多吃菜,不惹祸人人爱,还好谈恋爱,何必喝多惹人跩呢!

这是小编最后的忠告,也希望大家都能遵纪守法,文明做人,友好互助的参加大型文娱活动,切莫以一己私欲行违法乱纪之事。

对于男子的行为友友们有何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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