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五十年五月,为准备即将到来的秋围。内务府广储司银库,照例给将随皇帝出行的侍卫们发放“随围帮贴银”(类似出差补助)。但是这一次却发出了让闻者“不胜骇异”的,低潮银两案。
五月十五日,部分侍卫为方便用银至东华门银铺兑钱,但银铺并不愿意按标准“纹银一两易千文”兑钱,原因是银锭“低潮”即白银含量不达标。不满的侍卫们带着“帮贴银”到广储司讨要说法,广储司的官员一时也解释不清。
注:从康熙朝开始,“纹银”成为清朝官银的标准成色。朝廷税收、收支、库银等记账、实物银两均为“纹银”,“纹银”的白银含量大致为93.2%。
这件奇事在极短的时间内就传得沸沸扬扬并惊动朝野,主要原因倒不是成色不足的银锭如何能冒充库银,而是到底是谁敢在“万岁”头上动土。须知内务府银库是皇帝的私人库房,用成色不足的银锭冒充库银,不就相当于直接掏皇帝的腰包么?
负责总领内务府大臣事务的多罗质郡王永瑢知晓此事后,立即下令将发出的帮贴银全部召回查验。经检查确认这批帮贴银中共有七百二十五两低潮银,这些银锭混铜浇铸,成色在六至八成之间,只是外表鎏银难以肉眼直接看出。
随后永瑢又组织人手对广储司库存现银(六十五万五千两)做了一遍筛查,又检出七十两低潮银。金额虽然不大,但是案件性质非常严重。永瑢随即下令将管理银库的司管、库使、差丁、匠役等全部缉拿并严加审问,同时永瑢也展开了“自救”。
五月十六日,永瑢就此案上奏乾隆。首先主动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并请求责罚,“平时失于稽查所致,应请一并交内务府分别查议,以昭烔戒”。其次给出了处理意见,管理银库的一众官差先缴纳罚银,然后再分别审议罪名。最后永瑢请皇帝就此案给出指示,“睿鉴训示”。
不过乾隆在当日只给出了一个不置可否的答复,“将该库应议各官职名查报前来”。压力山大的永瑢只得抓紧审讯银库官吏,以求尽快查明前因后果。虽然用了隔离、持续审讯甚至是上大刑等手段,但是无人认罪,也没发现什么大的问题。
首先,银库的日常运作严格遵循既定的“门钥制度”。
开库时有库官两人以上在场,闭库时在场库官共同签画锁封。每晚至少一名库官值守,而且值库官吏不掌管库房钥匙。各库房门钥日常由乾清宫侍卫统一管理,需要时凭内务府堂郎中以上官员手令领用。
如果不是从上到下串联一气,少数人不太可能私自进入库房偷换银锭。
其次,银库各项记录、进出库凭据等齐备完整。
银库每次进出不仅出入库时间、人员,相关凭据由专职库吏登记存档,出入库银两、物资等也需专职库官查验核对并签字留档。除此之外,银库每月需按旧管、新收、开除、实存等四项做账并送司核验,然后由内务府堂奏销。皇帝也会不定期派遣官员盘库和审核账目。
因此个别人也难以通过伪造记录、做假账来偷换库存银两。
最后,审讯中相关官吏的辩解也颇为合理。
如银库郎中成文辩称,内务府每年各项工程支领巨大(例如建设、维护皇家寺院),真想牟利也会将低潮银用在这些开支上,而不是总额没多少又易败露的侍卫“帮贴银”上。
更重要的是侍卫们会兑换库银是人人皆知的事情,而成色不足的银锭肯定欺瞒不过各银铺的专职行家。如果他们真的用低潮银偷换库银牟利,断然不会将低潮银发给侍卫,这不是“自取败露”么?
为防万一,永瑢又特别派内务府专职缉查京师上三旗包衣的番夷深入查访。最终也未获取任何和“偷换银两”相关的证据或线索。
内务府银库入库银两的来源庞杂,如盐税、关税、内务府专营(人参、东珠等)收入、官员商绅纳献、抄家所得等等。日常杂项银两入库时均按五万两为一筒,除了大的元宝会凿字记录外,其余锞锭银一律不再另行标记并注明来源。
因此,永瑢也无法查出这些低潮银分属的入库项目和经手人。至此案件陷入一个颇为尴尬的境地,种种迹象表明无人偷换银库库银,却又解释不清这些“低潮银”的来历。如果是普通官库还能各种办法不了了之,现在的麻烦是如何让皇帝对自己私库的问题不了了之?
经查银库郎中成文等人专司收发库项的人员,所有一切手法银两理宜详加认看,方昭慎重,由于平日并失于检点,以库银内竟有低潮银锭夹杂,虽然为数不多,但确实是因为该员漫不留心,实属罪无可辞 ……
《清高宗实录·卷一千三百五十四》
永瑢首先暗示此次低潮银伪造手法高明(外观看不出),然后将问题归咎于银库郎中成文等人日常懈怠失职。潜台词就是内务府的大部分人以及日常管理制度并没有大的问题。
永瑢也知道仅凭这些解释很难让皇帝满意,他紧跟着又拿出了第二招“集体背锅”。
首先,对无品级的差役、银匠等人施以笞四十至杖八十的刑罚,“以为检查不慎者戒”。
第二,要求六库总管郎中福克精额、苏楞额,银库郎中成文、倭昇额,员外郎常福、福庆等人以十倍低潮银的数额(7950两)缴纳罚银,并罚俸两年。
第三,负责内务府六库事务的外部行走人员,如工部郎中倬令阿、户部郎中观岱君等人以失察论处,罚俸一年。
第三,总管内务府大臣(行走)德保、伊龄阿,以不行详查罪,罚俸半年。总管内务府大臣和珅、金简、福长安,管理总管内务府大臣事务多罗质郡王永瑢,以疏忽职守罪罚俸三个月。
从最底层的匠人到最高层的朝堂王公大臣,一个没跑全部受罚。这既是有事大家一起背,也是向皇帝表明态度。请皇帝放心即便出了事儿,也由他们这些臣子担待着,决不让皇帝吃亏。
永瑢的奏报,乾隆当天就给予了批复“知道了,钦此”,一起惊天大案也因这五个字迅速落下帷幕。
乾隆这么简单放过自己“钱袋子”的问题,除了永瑢的态度和处理方法让他满意之外,可能乾隆也想到导致“低潮银”入库的另一个原因 – 抄家。
在清朝,抄家是皇帝(尤其是乾隆)私人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由于查抄之前一般都没有明细账目,所以后续核检、入库基本都要以最初的查抄清单为基础,会一级级的去严格对照实物。
这样对于查抄出来的白银,初次申报后,后续官员们更在意锭数、两数而不是折算成色后相当于多少“纹银”。因为折算、重铸只会让白银变少,万一解释不清,轻则自己掏腰包补,重则被扣上“贪墨抄家财物”的罪名,那就不仅仅是丢官了。因此不足色的白银就可能经这个口子,进入内务府银库。
这个口子对于乾隆来说,则完全没有堵的必要。首先他本就没损失,其次问题爆发他还可以借此敲打震慑手下官员,何乐而不为?
老狐狸厉害 上若观火
这个来由确认合情合理[呲牙笑][呲牙笑]
不知道后面有没有要求抄家时必须把白银全部熔为纹银折算成色